近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甲醇汽车试点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试点运营工作的上海、长治、西安、宝鸡、榆林等城市于今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提出验收申请;其他试点城市需在完成试点运营工作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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