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发展史

互联网伊始以HTML-超文本标记语言为基础的网页开发开始引起了每个普通人的注意,当网景公司开创了最早的图文浏览器时,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个窗口上。通过网络IP地址访问各种各样的网页是最初人们网上冲浪的兴趣所在。

但是人性的懒惰是根深蒂固的,IP地址的逆人性特质很快就遭到了嫌弃。于是便于记忆的域名技术应运而生,其本质上解决的是便于记忆,方便使用。域名需要绑定对应的IP地址才能实现访问,所以需要有一个域名解析服务器(DNS)去做这件简单的令人发指的事情。

看似风平浪静的繁华,实际上只是暗流涌动的假象。互联网的属性本就是人人参与,也就意味着每个开发者的习惯都是大相径庭的,这也是为什么HTML这个语言有那么多废弃的标签的原因——人们只想单纯的实现自己的效果,标签上的style属性已经不能满足于人们疯狂的诉求。于是<center><font> <color> <s><strong>等一系列标签解决了燃眉之急。这样发展下去根本不利于后期的维护和扩展,于是人们发明了css(层叠样式表)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编写和维护一份样式代码多个页面实现统一的效果。

后来人们有了搜索或者登录的需求场景,有了最早的用户交互行为,当时的网速很差(以kb为单位),用户输入信息提交后,需要等很长时间才能从服务器返回结果,结果返回了一个错误,这样的交互体验是极差的。网景公司首先想到了这一点,让布兰登开发一种在浏览器运行的脚本语言,通过发送信息前校验用户的输入,优化交互体验,这个仅用了10天就创造出来的语言就是LiveScript,由于当时背景下SUN公司的Java语言很火爆,于是网景公司顺势将该语言更名javascript——请注意javascriptJava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两个语言都有互相借鉴的部分。

至此,前端三大技术基本成型。javascript提供的DOM和BOM对象,实现了操作页面文档和浏览器的api接口,微软发布IE也实现了操作DOM和BOM的功能-JScript,越来越多的浏览器开始出现,导致了开发人员要编写兼容性的代码,这让项目开始变得难以维护。互联网的创始人蒂姆伯纳斯李组建了W3C组织来制定互联网技术的相关技术标准,第一次浏览器大战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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