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克友:赵薇和贾跃亭的待遇为什么不一样
每经评论员 傅克友
刚刚过去的周末,资本市场上有两位明星非常引人注目:一位是影视明星赵薇,一位是创业家明星贾跃亭。他们都在上市公司的收购或被收购中成为舆论焦点,但受到的待遇似乎不大相同。
此前,赵薇发起成立的公司“龙薇传媒”以6000万元现金撬动30亿元人民币,收购上市公司“万家文化”29.135%的股份,并成为这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举引来上交所通过公函对该笔交易连发17个问询,包括30亿元从何而来、与阿里系到底有无关联等,而舆论对此也生出了“短线炒壳”“空手套白狼”“收割散户”等质疑。
而乐视控股集团创始人、董事长、CEO贾跃亭,在资金链紧张的危机中,在14日终于迎来“白马王子”,获得融创中国150亿元以及乐然投资和华夏人寿18亿元,总计约168亿元的巨额融资,解了燃眉之急。舆论有乐观其成的,也有保持围观心态的,但很少有对此说三道四的。
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都是资本市场上的风云人物,赵薇和贾跃亭的待遇为什么不一样?难道就因为赵薇是影视明星,就不应该玩资本市场,就应该被另眼相看?难道就因为贾跃亭有了创业家和企业家的身份,哪怕在烧钱模式中停不下来也无可厚非,甚至理所当然?
对比鲜明的“身份说”,暗含某种强烈的悲情色彩。它的潜台词是,贾跃亭可以,赵薇当然也可以。贾跃亭可以玩造车的梦想,赵薇也可以玩影视的梦想。如果贾跃亭可以,赵薇不可以,就是一种歧视。舆论对赵薇的那些质疑就会显得有失公平。
但这种“身份说”本身其实是一个莫须有的命题。“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被舆论关注,固然是因为赵薇的影视明星身份;但实际上,赵薇受到的质疑却并非因为她的身份,而是源于收购事件背后的现象与逻辑。
这种质疑不是因为金额:赵薇撬动的30亿元比起贾跃亭获得的168亿元显然是小巫见大巫;这种质疑也未必是因为高杠杆:按照“龙薇传媒”的解释,赵薇夫妇还款能力很强,资产高达56.63亿元,远高于质押融资本金且完全能覆盖15亿元,还款能力强,违约风险不大。
真正让赵薇饱受质疑的,是高杠杆拿来的资金做什么,投到什么地方。万家文化和乐视,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更像一个可资玩转的壳资源,而后者不是。这才是赵薇和贾跃亭受到不同待遇的根本原因。
以6000万元“四两拨千斤”,就可以控股一家上市公司,这样的壳资源显然极具诱惑力。万家文化本身是个屡屡寻求转型、跨界的“壳公司”,从地产、酒店到矿业,再向电信业转型,但都没有什么起色,近年来又瞄准了传媒文化的风口。
2016年7月,万家文化就曾向赵薇旗下的投资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但这一重组预案半途折戟。赵薇之所以不愿放弃,反而卷土重来,高杠杆收购,显然也是看中了万家文化的这一资源。
龙薇传媒表态,不希望被人误解成是短期炒股票、赚热钱的,而是希望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整合上下游资源,深耕文化产业,但收购股份为非限售股份,这也给人以套现方便的想象空间。
尽管收购方承诺锁定一年,但一年后何去何从,却不好说。按照收购方案计算,每股转让成本为16.54元,到上周五,万家文化以涨停收盘,股价为22.24元,也就意味着,赵薇每股能取得5.7元左右的浮盈。
这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也是当下明星IP证券化的危险所在:它让资本市场上的资金,在明星IP的光环下空转,并成为虚拟经济的重要推手。为什么在很多实体企业融资难的背景之下,赵薇能够以6000万元轻轻松松撬动30亿元?为什么成立仅3个多月、注册资金仅200万元且还没有到位,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为零的公司,能够“吞下”一家上市公司?
在很大程度上,显然还是因为赵薇影视明星的IP。资本市场上的参与各方,尽管都知道其中的秘密,但依然乐于在这场资本盛宴中分一杯羹。只是不知道在龙薇传媒承诺的“自愿将股票锁定12个月”期满以后,上市公司的股价又会如何,届时是否还会出现参与各方皆大欢喜的局面,参与个股交易的中小投资者,他们的利益又是否能得到公平的对待,这都还有待观察。
具有明星IP的赵薇,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比其他人更容易获取资本的眷顾,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出如今实体经济面临的尴尬现状——尽管相比之下绝对是“求钱若渴”的实体经济更需要资本的雨露恩泽,但往往是难以如愿;而另一方面,一些手上有着充足资金的投资者,却又苦于找不到好的投资项目,陷入“资产配置荒”,最后无奈之下还是只得把资金投进虚拟经济,加剧资金“脱实向虚”的困境。
相比之下,烧钱不倦也造梦不悔,还要四处烧香拜佛找救命钱的贾跃亭,如果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地敢于拿钱来支持造车的雄心伟业,尽管可能会让各路“金主”承担一定的风险,但从经济长远发展来看,这样的实体产业依然是经济的根基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