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纳入门诊大病报销范围 胶州成全省示范区
日前,胶州市被命名为山东省慢病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全山东省仅有9个县(市、区)达到创建标准,慢性病纳入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范围,实施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就医“三免两减半”,至今累计减免慢病患者就医费用20余万元。
2018年伊始,胶州市传来好消息,山东省慢病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正式被批复挂牌,胶州市卫生部门多年的努力终于得到了肯定。1月6日,记者从胶州市卫计局了解到,早在2015年胶州市就开始争创山东省慢病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累计居民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740421份,建档率为83.64%。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工作,将确诊患者纳入规范管理。共管理高血压患者82090人、糖尿病患者28163人。高血压患者的管理率、规范管理率、血压控制率分别为44.08%、78.75%、53%,糖尿病患者的管理率、规范管理率、血糖控制率分别为40.01%、76.92%、46%。实施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早期诊断项目,早期确诊“两癌”83例,受益妇女12.75万余人。
与此同时,胶州市早早将慢性病纳入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范围,实施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就医“三免两减半”,至今累计减免慢病患者就医费用20余万元。在铺集镇卫生院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免费口服基本药物治疗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精选7种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对全市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实行免费服药工程,累计已有1.95万人受益。胶州市作为全省6个国家心血管病早期筛查与干预项目点之一,目前已完成初筛14300人,发现并管理高危人群3650人。(记者 刘震 通讯员 逄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