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分类调控开始落实: 这个城市率先松绑限购
2018年楼市分类调控的政策在地方得到落实,兰州成2016年9月30日开启的新一轮调控以来的首个松绑限购城市。
1月5日晚间,兰州市发文对部分区域取消限购,限购区域取消限购社保、纳税证明,但同时加码实施限售,需满3年才可出售。
日前,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2018年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为落实上述有关工作要求,1月5日晚间,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部分区域取消限购,进一步强化价格备案制度,实行住房限售措施,并于2018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兰州市楼市调控政策的通知。截图自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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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部分区域取消限购
针对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区域性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取消西固区、九州开发区、高坪偏远区域的住房限购政策。
同时,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继续实行非兰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一套、兰州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两套的限购政策,但不再提供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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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一价清”制度
《通知》明确,继续强化价格备案制度,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指导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应合理确定申报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的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和“一价清”制度,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产部门对拒不接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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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住房限售措施
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实施限售。自1月8日起,个人在上述区域内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簿日期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字样。通过司法裁决、拍卖、拆迁还建、继承、离婚析产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不受前款措施限制。
有更多城市会跟进?
合肥取消限价?
据合肥市人民政府网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上的信息,合肥市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3日在答复民众有关问题时表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自主定价,政府价格部门不得核定商品房价格。
同时,两部门还表示,合肥市自2016年11月开始,对市辖区和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的土地拍卖方式,要求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具体由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但在2016年11月之前出让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没有此项规定。
合肥市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1月3日对民众有关问题的答复。截图自合肥市人民政府网站
房地产专家谢逸枫称,合肥楼市供小于求,急需补库存,限价影响到新增供应,况且高地价、地王项目将集中上市。现在实质上是完善政策漏洞,有利增加市场供应,缓解供需关系紧张局面。
不过严跃进认为,合肥的表态还不能上升为政策层面,谈不上取消限价,只是对部分购房者疑问的答复,政策不存在松动或调整的可能。但要防范房企和中介机构炒作房价的现象,合肥楼市成长性较好,刚需购房者不应该过分猜测房价的走势。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2017年,全国已有110个城市累计发布了250多次调控政策。目前共计超45个城市实施了限购,通过限购、限贷、限涨、限售、限商等措施,2017年全国楼市降温并持续保持平稳。
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认为,未来或会有更多城市跟进,调整限购、限价、限贷的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