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监管底线确定 产业迎来新发展期

郭晋晖

一年前,一份互联网诊疗管理的意见征求稿给如火如荼的互联网医疗泼了一盆“凉水”;一年后,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用一份全新的文件划出了监管底线,互联网医疗产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期。

4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此次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让患者少跑腿、更便利,使更多群众能分享优质医疗资源。

在16日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明确了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支撑体系,也划出了监管和安全底线。

划出监管底线

具体来看,健全和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和支撑体系是《意见》的两大重要内容,同时,《意见》也特别提出要强调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对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保障数据安全作出明确规定。

卫健委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表示,“互联网+医疗健康”会将老百姓看病的时间降下来,花费降下来,但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能降低。

在监管原则上,《意见》提出,“谁提供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服务,谁就必须要负责任”。互联网医院是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责任主体就是医疗机构本身。监管按照属地化管理,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此外还特别强调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它们应该确保提供服务的人员资质符合有关规定,并且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

于学军说,卫健委正在制定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

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也表示,在这个文件中,卫健委明确互联网诊疗的底线、边界。在这个边界范围之内,互联网医疗可以提供一些服务。比如比较成熟的远程医疗服务,以及家庭医生对签约的患者提供一些健康管理和在线咨询的服务等。

于学军表示,我国正在着手建立统一权威的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国家发改委已经做了立项,现在从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推动,截至去年年底,国家、省、市、县四级全部实现连通。“但连通不是目的,连通只是物理上连通,下一步要加大力度在应用上下功夫,确保四级连通以后,能够为整个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平台上的支撑。”

产业迎来新发展期

去年5月,原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相继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监管部门计划对互联网诊疗进行规范和限制。上述征求意见稿一出,互联网医疗的风口渐渐转向。

焦雅辉表示,对于互联网公司和企业已经申办的互联网医院,《意见》要求互联网医院必须落地在实体的医疗机构,线上线下要监管一致,并且必须得有实体医疗机构作为依托,通过互联网的平台为患者提供一些远程门诊等远程医疗服务。

除了建立互联网医院之外,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公司纷纷在智慧医疗、医保智能审核以及“一站式”结算等方面进行了布局。

国新健康是国内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医保智能审核公司,截至2017年底,该业务覆盖了23个省份、149个统筹单位,服务2.7亿参保人。

国新健康首席战略官陈晓东认为,我国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安全应用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缺少数据安全规范;行业主体量大面广,不易管控,“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人才与经费保障不足等等,互联网企业在这些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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