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琵琶行》中的败笔:形象不真实?

来源:广州日报

琵琶女原是一个乐妓,属于歌妓的一种。古代的歌妓都隶属于“娼籍”,无论是教坊的歌妓,还是民间的歌妓,在本质上都是奴隶,不是自由人。她们在政治上、社会上受到种种歧视。

文/广州大学教授曾大兴

白居易的《琵琶行》是中国诗歌史上的名篇,这首诗对于音乐的描写是很成功的,这个不用我来讲。我要讲的一个问题,是琵琶女这个形象的真实性问题。 琵琶女这个形象,是一个不够真实的形象。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她对自己“老大嫁作商人妇”之后的生活,有着严重的失落感,这一点不够真实。琵琶女原是一个乐妓,属于歌妓的一种。古代的歌妓都隶属于“娼籍”,无论是教坊的歌妓,还是民间的歌妓,在本质上都是奴隶,不是自由人。她们在政治上、社会上受到种种歧视。如果她们没有“脱籍”,即便结了婚,生了儿子,她们的儿子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做官,只能是世代为奴。所以她们最大的愿望,就是从良。例如唐代妓女徐月英就写过这样一首诗:

《叙怀》 徐月英

为失三从泣泪频,此身何用处人伦? 虽然日逐笙歌乐,长羡荆钗与布裙。

“三从”就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是古代妇女的人生归宿。但是妓女是没有这种归宿的,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护,多数人无夫无子,无依无靠,她们被抛出正常的人伦关系之外,所以“泣泪频”。虽然她们成天轻歌曼舞,穿金戴银,但是这些都不是她们真正想要的,她们真正想要的,是像普通妇女那样生活,哪怕是“荆钗”、“布裙”,生活苦一点,她们也很羡慕,很向往。

如何才能过上普通妇女那样的生活呢?只有一条路:从良。所谓从良,并不是说嫁人就行了,而是要“脱籍”,也就是从官府那里注销她们的“娼籍”,还她们以自由身。但是“脱籍”是有条件的,首先要有人把她从教坊或者妓院里赎出来,这需要花一笔钱;然后再去官府办手续,又要花一笔钱。谁愿意为她们花这两笔钱呢?只有那种真正关心她们、爱她们的男人。

从这个意义上讲,琵琶女应该是很幸运的了。她在“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时候,在人老珠黄的时候,居然还能“嫁作商人妇”,居然还有商人愿意把她赎出来,帮她“脱籍”,然后娶她,这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从作品的描写来看,琵琶女所嫁的那个男人,并不是一个很富有的商人。因为他所经营的茶叶是“浮梁茶”,这种茶并不是什么高档茶,而是一种很普通、很便宜的茶。而且他需要自己亲自去进货,也许手下连个马仔都没有。

他虽然不富有,但是对琵琶女还是很心疼的。他亲自去“浮梁”进货,风餐露宿,冒种种风险,却让琵琶女留在繁华的浔阳(今天的九江市),也就是守守船而已,并没有别的什么家务。

琵琶女有个好老公

可是琵琶女并不领情。她认为自己“老大嫁作商人妇”是一种不幸。请问,你不嫁作商人妇,还能嫁作什么妇?嫁作官人妇吗?嫁作诗人妇吗?嫁作“五陵年少”妇吗?不错,“五陵年少”当年是很捧你,所谓“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可是他们愿意为你“脱籍”吗?愿意娶你吗?你那么大一把年纪,人老珠黄,除了一个厚道的商人愿意娶你,还有谁?

琵琶女还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请问,商人不重利,不去买茶,你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

总之,琵琶女的那一番言论,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都是很错误的,很不得体的,很不识好歹的。

琵琶女不是天涯沦落人

琵琶女的错误,其实就是白居易的错误。因为琵琶女只是他笔下的琵琶女,未必就是生活中的真实的琵琶女。白居易的错误主要有四点:

嫁商人未必不幸

第一,她对妓女的命运缺乏认识。他认为歌妓在风月场所弹琴卖唱,“五陵年少”争给红包、争给小费,那才叫幸福;和“五陵年少”喝酒打闹,弄得“钿头云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那才叫幸福;每天和“五陵年少”厮混,“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那才叫幸福。而妓女从良,脱籍,嫁人,过上一种安定的、平静的、有保障的、有人心疼的生活,反倒不幸福了。也就是说,歌妓做奴隶就幸福,做自由人反倒不幸福了。

第二,他对商人缺乏认识。他的脑子里有着根深蒂固的轻商观念。他认为琵琶女“老大嫁作商人妇”是一种不幸,请问,不嫁作商人妇,难道嫁作诗人妇吗?你白居易愿意娶她吗?你那么同情她的不幸,你把她娶回去呀!他又说“商人重利轻别离”,请问,商人不做生意,不向国家交税,你这个诗人兼国家公务员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玩什么?白居易对商人的认识,不如他的同时代人。我们只要看看张籍的《估客乐》,就知道当时的诗人对商人的认识已经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准。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也不要用时代的局限性来为他开脱。

第三,他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江州司马,相当于今天九江市政府的一个秘书长),深更半夜,把人家一个有夫之妇叫到自己的船上饮酒弹琴,这还不说;还用很多不恰当的言论,不恰当的同情,不恰当的眼泪,煽动人家对丈夫的不满,对生活的不满。琵琶女最初并不想上他的船,人家一直很犹豫,因为毕竟深更半夜了。可是他呢,“千呼万唤”,非要人家出来不可。这就有点像现在的某些腐败官员,非得要那些文艺工作者出来陪酒、陪唱不可。

第四,白居易贬低江州文化。我们知道,唐代的江州就是现在的江西九江。江州治浔阳(今九江市府所在地)。江州下面有一个县,叫彭泽,陶渊明在这里当过县长。他辞职之后,回到家乡栗里,栗里属于今天的星子县。无论彭泽县还是星子县,在今天都属于九江市。也就是说,唐代的江州,就是陶渊明的故乡,是中国第一流大诗人的故乡。那个地方能出陶渊明,可见那里的文化并不落后。不仅不落后,甚至还很先进。白居易在自己的其他作品里,也曾不止一次地表达对陶渊明的仰慕和追寻。可是在这首《琵琶行》里,他居然把陶渊明故乡的文化贬得一塌糊涂。“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又什么“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你白居易是郑州人,北方人,你听不懂南方的江州民歌,就能判断江州民歌不是好民歌吗?

败笔与心情有关

白居易之所以会对琵琶女的婚姻,对商人,对江州民歌,有着这么多的认知错误,除了他的阶级立场、认识水平方面的原因之外,也与他当时的心情有关。他被贬到江州,心里很委屈。问题是,他要宣泄他心里的委屈,他就心造一个幻影,塑造一个并不真实的琵琶女的形象,然后对着这个并不真实的形象一吐心中之不快。白居易还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其实,你才是天涯沦落人呢!人家琵琶女已经找到人生的归宿,嫁给了一个厚道的商人,人家沦落什么?你把你的沦落感强加在一个已经翻身得解放的琵琶女身上,完全不顾历史的真实和现实的真实,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败笔。更有甚者,为了一吐心中的不快,他连商人、连江州文化也一块贬了。

当然,我指出白居易的这些败笔,并不是要全盘否定他的这首诗,更不是要否定他这个人。实事求是地讲,《琵琶行》对琵琶音乐的描写是很成功的,不成功的是对琵琶女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