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撤销的十一个省, 三百万平方公里土地
新中国成立后,行政区划变动频繁,直到九十年代才稳定下来。建国之初,更是撤销了十一个省,涉及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一、绥远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将内蒙古地区拆分成宁夏、绥远、察哈尔、热河等四部分。因为在长城以北,因此又被成为“塞北”地区。
1928年,绥远正式建省。绥远包括前套、后套平原,以及鄂尔多斯高原,面积三十三万平方公里,在塞北四省中最大。
1954年,绥远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共存在二十六年。
二、察哈尔
察哈尔1912年建省,包括山西北部和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省会驻张垣,总面积二十八万平方公里。
因为大同盆地与蒙古高原接壤,并且缺口众多、容易渗透,北洋政府便将之划出单列,借此防御外蒙古。
1952年,察哈尔省被拆分,南部归山西、北部归河北,存在四十年。
三、热河省
1914年,袁世凯设立热河特别区,十四年后升格为省。塞北四省中,热河面积最小,只有十八万平方公里。但是,屏蔽北京、连接东北,地位非常重要,省会承德更是关外枢纽。
1933年,热河被伪满洲国吞并,举国震惊。1955年,国务院撤销热河省,土地分别划归河北、辽宁、内蒙古。
四、西康省
西康省的前身是川边特区,管辖西藏东部和四川西部设,是为抵制英国渗透西藏而设立。1935年,在刘文辉的主持下,改川边为西康,正式建省。
1949年12月,刘文辉宣布起义,西康和平解放。
西康省辖区多有变动,鼎盛时四十五万平方公里。到1955年撤销,一共维持了十六年。
五、平原省
1949年7月,平原省成立,包括豫西和鲁东,面积五万平方公里,省会驻新乡。它不仅是新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最短的省份,只维持了两年,还是第一个被撤销的省份。
之所以设立平原省,是因为这里是黄泛区,经济落后、秩序混乱、土匪横行。经过两年的巩固,这里恢复稳定,便撤省重归河南与山东。
六、东北六省
1907年,满清把三个将军辖区改为行省。张学良宣布易帜后,热河划归东北,是为“东北四省”。日本占领整个东北之后,强行四省拆分成十九个省。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接收东北,将之重新合并成九个省。建国后,东北建制是辽东、辽西、吉林、黑龙江、松江、热河等六个省,和哈尔滨、长春、沈阳、抚顺、鞍山、本溪等六个直辖市,及旅大行署区。
1955年,行政区划变动大致完成,东北地区最终形成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三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