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用例设计标准

1.需求点100%被覆盖

2.被测功能点或控件100%被覆盖

3.必须验证正确性操作、正常数据和可能导致出错的数据、操作

4.有数据值域的必须考虑数据值域覆盖:边界值、等价类

5.所有边界值都必须覆盖

6.等价类必须包含有效和无效等价类

7.等价类各子类不存在交错以避免冗余

8.等价类的使用避开边界值

9.所有等价类都必须覆盖(等价类数量过多导致超过测试成本的,优先考虑有效等价类,然后根据数据使用频率、几率高低分优先级,高级优先覆盖,同时考虑自动化测试)

10.用例可以直接执行或易于准确执行

11.用例中的数据或描述不存在二义性或多义性,不会因执行人不同而产生不同执行结果

12.用例有明确的预期结果能够用于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13.集成用例必须包含打开系统和退出系统的验证

14.业务用例必须考虑不同模块数据和业务的一致性

15.含数据库部分必须包括数据库的验证

16.核心功能点必须被覆盖多次

17.用例设计必须提供设计思路、策略以便于评审和将来复用(含用例设计方法思路、数据分类等)

 

测试用例数量参照标准:

  1.测试用例的数量不少于需求点数量

  2.核心功能点用例数量必须大于非核心功能点用例数量

  3.根据等价类、边界值的数量参照

    有效用例的数量>=最大有效等价类(含有效边界值)数量

    无效用例的数量>=所有无效等价类数量之和

    用例数量>=最大有效等价类(含有效边界值)数量+所有无效等价类数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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