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设计的目标之一在于支持可维护性复用,一方面 需要实现设计方案或者源代码的复用,另一方面要确保系统的能够便于扩展和修改,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则为支持可维护性复用而诞生,这些原则蕴含在很多设计模式之中,它们是从许多设计方案中总结出的指导性原则,但并不是强制性的。

7个常用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设计原则名称定义使用频率(1-5越大使用余额频繁)
单一原则一个对象应该只包含单一的职责,并且该职责被完整的封装在一个类中4
开闭原则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5
里氏替换原则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5
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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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隔离原则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2
合成复用原则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达到复用效果4
迪米特法则

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它的单位都只是又最少的知识,

而且局限于那些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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