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四)—— 数据库设计
一、多表之间的关系的分类
(一)、一对一之间的关系
如:人和身份证
分析:一个人只有一个身份证,一个身份证只能对应一个人。
(二)、一对多(多对一)之间的关系
如:部门和员工
分析:一个部门有多个员工,一个员工只能有一个部门。
(三)、多对多之间的关系
如:学生和课程
分析:一个学生可以选择很多门课程,一个课程也可以被多个学生选择。
二、一对多(多对一)关系实现
如:部门和与员工
实现:在多的一方建立外键,指向一的一方的主键。
三、多对多关系实现
如:学生和课程
实现:多对多关系实现需要借助第三张中间表。中间表至少包含两个字段,这两个字段作为第三张表的外键,分别指向两张表的主键。
中间表每一对值可作为联合主键。
四、一对一关系实现
如:学生和身份证
实现:可以在任意一方添加唯一外键指向另一方的主键。
五、数据库三大范式概述
概念:设计数据库时需要遵循的规范。要遵循后面的范式要求,必须先遵循前面的范式要求。
分类:第一范式(1NF)、第二范式(2NF)、第三范式(3NF)。
六、第一范式(1NF)
概念: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数据项
七、第二范式(2NF)
概念:在1NF的基础上,非码属性必须依赖于候选码属性(在1NF的基础上消除非主属性对主码的部分函数依赖)
注:
1.函数依赖:A-->B,如果通过A属性(属性组)的值,可以确定唯一B属性的值,则称B依赖于A。例如:学号-->姓名,(学号,课程)-->分数
2.完全函数依赖:A-->B,如果A是一个属性组,则B属性值的确定需要依赖于A属性组中所有的属性值。例如(学号,课程)-->分数
3.部分函数依赖:A-->B,如果A是一个属性组,则B属性值的确定只需要依赖于A属性组中某一些值即可。例如(学号,课程)-->姓名
4.传递函数依赖:A-->B,B-->C,如果通过A属性(属性组)的值,可以确定唯一B属性的值,在通过B属性(属性组)的值,可以确定唯一C属性的值,则称C函数传递依赖于A。
例如:学号-->系名,系名-->系主任,称系主任传递依赖学号。
5.码:如果在一张表中,一个属性或属性组,被其他属性所有属性完全依赖,则称这个属性(属性组)为该表的码。例如:上表中码为:(学号、课程名称)
主属性:码属性组中的所有属性
非主属性:除码属性组的属性
3.第三范式:在2NF的基础上,任何非主属性不依赖于其它非主属性(在2NF基础上消除传递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