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发布P2P整改细则

2018年深圳发布P2P整改细则

1月19日,深圳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深圳金融办表示,发布此《通知》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P2P企业”)整改工作,使P2P企业往合规路上更进一步。

《通知》里明确了三点:一是在深圳市范围内注册、前期未接到现场检查通知的P2P企业,需要在2月5日前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逾期未报的P2P企业将不能进行整改验收和备案登记。

二是各P2P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改验收指引”开展自查工作,前期已进行现场检查的P2P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银监会和深圳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整改进度。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违规存量业务的化解,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P2P企业不予备案登记。

三是在深圳市的P2P企业向各区申报登记后,不得在市内随意变更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待验收通过后再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变更。

根据《通知》,深圳市各个有关部门将严格验收标准、扎实做好整改验收工作,在6月30日前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市整治办将协调市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深圳市正常运营的平台数为306家,网贷贷款余额为1805.05亿元;12月深圳市网贷成交量为373.58亿元,约占广东省网贷成交量的比例为71%;网贷综合收益率为9.49%;平均借款期限为6.45个月。

对于此整改通知,首批入驻经前海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前金所总经理余军表示:“《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对深圳P2P企业的整改范围、标准、时间和禁止事项等细节问题,这将更加有利于规范P2P企业、促进行业健康稳健发展,是推动深圳P2P行业合规进程的一大举措。前金所立即践行了此政策,展开自查,一起创造透明、公开、公平的互联网金融经营坏境。”

事实上,一直以来,前金所都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和要求,始终秉承着积极响应、坚决服从的态度,恪守作为信息中介平台的服务本质,坚持自我管理和约束,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

本月初,前金所与广东融关律师所签署《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合作协议》,聘请互联网金融律师深入介入公司备案登记前的合规整改事务,主动严格保证前金所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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