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创办了个公司,然后被投资人踢出去了...

2017 年 6 月 20 号,可能是 Uber 联合创始人和时任 CEO 卡兰尼克,最煎熬的一天。诺大的会议室里,来自 Benchmark、First Round Capital 和 Menlo Ventures 的投资人,这些曾经公开对他大加赞誉的家伙,如今却咄咄逼人地告诉他:Uber 现在烂摊子一样的局面,你得负主要责任。

曾经我创办了个公司,然后被投资人踢出去了...

卡兰尼克:我负责背锅

当天夜晚,卡兰尼克引咎辞职。2017 年,Uber 爆发一连串丑闻。根本上,这确实源自卡兰尼克的强硬作风,和他一手打造的,“不惜一切代价争取胜利”的 Uber“狼性文化”。

再说另一家公司 Zenefits,2015 年还是炙手可热的硅谷明星——创立两年估值 45 亿美元,辉煌一时无两。但是由于创始人和当时的 CEO,Parker Conrad,过于追求公司发展和业绩,忽视团队文化建设,导致 Zenefits 丑闻迭出,包括员工在公司抽烟喝酒甚至发生性行为,以及业务模式在一些州被判违法。随着法院传票到达,这家公司迎来了疾风暴雨,迅速从高位跌落。

Parker 公开表示,在公司发展过快时,企业文化和管理跟不上。随后他因为管理不力而引咎辞职。

曾经我创办了个公司,然后被投资人踢出去了...

2013 年,Parker Conrad 携刚创办的 Zenefits 参加 TechCrunch Disrupt 大会

为什么我们要聊到这两家公司?因为它们很具有代表性——创始人在公司发展壮大以后,往往会持续担任 CEO。但创业取得好成绩,不代表就能成为好的管理者。这两个例子中, CEO 们的不当管理和表现,给已成为独角兽的企业,带来了灾难性影响。

这种情况以前少有发生。在互联网时代开启前,创业公司从起步到融资到上市的过程中,投资机构逐渐会占据主导权和掌控权。往往公司上市后,创始人早就不在核心管理层了。但是近年来,无论国内外,startup 的创始人会一直担任公司主要管理者,却已经成了共识。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原因比较复杂,但是细细缕来非常有意思,也让我们看清楚:权力是如何从投资者之手,转移到创始人手中的。

要解释清楚这个话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为什么曾经,创业公司逐渐壮大的过程中,投资者能逐渐手握大权。

互联网时代之前,一家创业公司想把股权转化为金钱,主要渠道就是上市(现在你可能会被高价收购)。而想上市的话,就得寻找著名投行的帮助,比如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以及它们在硅谷的合作伙伴。通过这些机构向自家客户的推荐,你的股票才可能卖个好价钱。

作为资本运作者,机构们判断一家公司能否上市,有两个重要的标准。第一,你的公司确实能通过卖东西赚钱,而不能跟现在这样,只要有足够多的用户(哪怕都是免费用户) 就考虑上市。

1980 年苹果公司上市前夕,宣传造势强调的重心,就是自家产品卖得好赚得多:“我们公司的主要产品是苹果二代个人电脑系统,价格从 1850 美元到高达 5000 美元...截止 1980 年 10 月 31 号,我们已经卖出 13.1 万台主机。”

曾经我创办了个公司,然后被投资人踢出去了...

第二个标准,就是公司已经连续数个季度保持盈利和收入的增长;然后管理者得能说服投行的人精们——能在上市后继续保持这个势头。这是为了保护认购股票的银行大客户们的利益。

很明显,科技创业者们不太擅长做这些事情。他们往往专精某些领域,但一般不是销售和演讲。那么为了打动投行的心,投资者们就出手了——一贯做法是从大公司挖来一个履历漂亮的高管,空降成创业公司的 CEO。这些人有管理成熟企业的经验,能带来华尔街喜闻乐见的东西——各种数据表、产品技术说明书、完整的销售计划以及美好的未来展望。

此时公司的创始团队,就被从日常管理职位上挤走(运气好的话能保留 CTO 的位置)。

我们还拿苹果举例子:苹果刚创立一年,早期投资人 Mike Markkula 就觉得,两个创始人乔布斯和 Wozniak,都不够资格管理公司。于是他拉来一位有经验的高管担任 CEO,接着干脆自己取而代之。此后数年间,乔布斯一直想把 CEO 一职夺回,但都被董事会否决。至于此后他怎么如愿以偿,那就是另一个很长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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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zniak(左) 和乔布斯(右):那时我们太年轻...

由此我们能看出,投资人和董事会,曾经是握有极大的权力,能决定公司最高层人事任免和发展方向的。但创始人被“赶下台”后,一家公司在曾经的 startup 阶段,激昂的创业文化和创新氛围,往往也不复存在。

不过问题不大,因为以前的创新速度是很慢的,一个新的商业模式被建立后,往往能维持数年以上屹立不倒。投资者在此期间早有充裕的时间从容将股票变现。等到新的技术变革出现公司受到冲击,那又关我何事呢?

这种投资者和华尔街左右创业公司发展的情况持续了几十年,直到网景(Netscape)公司带来冲击。

1995 年,刚成立一年的网景公司上市,主打产品是网页浏览器。这件事标志着互联网时代的正式开启。同时,当时还没盈利的网景公司,首度打破了“必须赚钱才能 IPO”的老规矩。投资圈意识到:公司的估值,可以基于其未来的盈利可能。此后这种思路越来越被应用于科技公司估值。今日的特斯拉一直亏损却市值 500 多亿美元,我们都已习以为常。

网景还给创业圈带来另一笔财富:其联合创始人之一,Marc Andreessen,后来联合成立了硅谷 VC 机构 Andreessen Horowitz(A.H.)。曾多次创业的 Marc,理解创业过程中所面临的残酷现实和难以避免的起起落落,因而对创业者报以支持和放权的态度。他的投资机构凭借着“对创业者友好”的美誉迅速受到欢迎,并且拥有多起成功投资案例,包括 Facebook、Twitter 和 Skype。于是此后,A.H. 的投资风格,开始被广为借鉴,那就是:相信和放权给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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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 Andreessen

时至今日,投资者和创业者的权力分配已经反了过来。大部分情况下,后者能始终保持对自己所创办公司的主导和管理权。这种变化的原因,除了上文提到的网景和A.H.,还和以下因素密不可分。

首先,科技创业者想要迅速掌握企业管理方法,已经不是难事。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广泛分布和传播,让你能查看到任何想要的知识和内容。想系统学习的话,各大名校基本都提供网络商学院和 EMBA 课程。而 VC 机构和各种孵化器加速器,还会定期举办各种聚会,邀请知名高管讲授管理实践经验。

其次,技术变革日新月异,一家公司仅仅依赖一套产品或技术,只能坐吃山空。无论估值/市值多高,公司必须不断创新和进步,甚至不断挑战和淘汰现有的商业模式。随便看看新闻,就能感受到国内 BAT 国外 FLAG 对于创新的迫切需求。所以创始人所建造的那套创业文化和氛围,可能比“守成式高管”们稳妥的企业管理经验,要重要得多;并且既然选择创业,创始人们往往在某些领域具备高瞻远瞩的目光,能更好地带领公司向位置的领域前进。

曾经我创办了个公司,然后被投资人踢出去了...

曾经履历光鲜的 CEO 空降到创业公司,一般是为上市做准备。但今天创业公司的持股者们,未必一定要通过 IPO 或者卖掉公司来变现——繁荣发展的二级市场上,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活动已经很常见。另外,创始人手中的股票,有时候可以在下轮融资时允许变卖(有比例限制,一般在 10% 到 33% 之间)——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这种变化的逻辑是:让创始人早点从创业中获得实际利益,能鼓励他们从长期角度为公司打算,帮助公司更健康的发展。

最后,投资机构面临的环境,已经从“卖方市场”变成了“买家市场”。什么意思呢?

以前是公司到处求投资,现在,只要你有好的产品或技术,创业公司分分钟跻身“独角兽俱乐部”,能同时受到几十上百家 VC 们的追捧。VC 只有开出更有诱惑力的条件或更高的估值,才可能把钱投进去。此前密探和一位投资人吃饭,她就抱怨:因为自家机构在硅谷属于“新人”,所以虽看中很多创业公司,人家却不肯接受她家的投资。

曾经我创办了个公司,然后被投资人踢出去了...

综合以上种种因素,创业公司从起步到最终 IPO 或者被高价收购,管理权从曾经的投资者掌握,变成由创业团队一直抓牢。很多创业公司留给外界的印象,也和创始人 CEO 牢牢绑定,比如 Uber 和卡兰尼克(“不择手段地发展”),Snap 和 Evan Spiegel(年轻任性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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