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三大特性
CSS的三个特性是指层叠性、继承性以及优先级。
一、CSS层叠性
说明
层叠性是多种CSS样式的叠加,是浏览器处理样式冲突的方式。在HTML中对于同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CSS样式存在,当有相同权重的样式存在时,会根据这些样式出现的先后顺序来决定,处于最后面的CSS样式将会覆盖前面的CSS样式。
举例
下面代码,出现一个div 标签指定了相同样式不同值的情况,这就是样式冲突。
div{ color:red; } div{ color:blue; }
原则
通常出现样式冲突,会按CSS书写的顺序,以最后的样式为准。
- 样式不冲突,不会层叠。
- 样式冲突,遵循就近原则。 长江后浪推前浪,后面样式盖前面。
二、CSS继承性
说明
简单的理解为—“子承父业“,是指子标签会继承父标签的==某些==样式,如文本颜色和字号。想要设置一个可继承的属性,只需将它应用于父元素即可。
举例
<style> div{color:pink;font-size:20px;} </style> <div> <span> 我是什么颜色的? </span> </div>
注意
- 合理使用继承可以简化代码,降低CSS样式的复杂性。对于字体、字号、颜色、行距等==文本类属性==具有继承性,都可以在body中统一设置,然后影响文档中所有文本。
-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CSS属性都可以继承,如边框、外边距、内边距、背景、定位、元素高度等==与块级元素相关的==属性都不具有继承性。
三、CSS优先级
在复杂CSS样式表,往往并不是相同样式不同值的堆叠这么简单,经常出现两个或多个不同样式规则应用在同一元素上,这时到底采用哪个样式呢?这就是典型的CSS优先级问题。
处理优先级问题,就是考虑样式权重的高低。这里先给大家介绍一些特殊的情况:
-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也就是说,在嵌套结构中,无论父元素样式权重多大,子元素继承时,应用在子元素上的权重都为0,即子元素定义的样式会覆盖所有继承来的样式。
- ==行内样式优先。==应用style属性的元素,其行内样式的权重非常高,可以理解为远大于100。总之,他拥有比上面提高的选择器都大的优先级。
- 权重相同时,CSS遵循就近原则。也就是说靠近元素的样式具有最大的优先级,或者说排在最后的样式优先级最大。
- CSS定义了一个!important命令,该命令被赋予最大的优先级。也就是说不管权重如何以及样式位置的远近,!important都具有最大优先级。
CSS特殊性
说明
或称非凡性,是需要用一套计算公式来去计算CSS的权重。CSS的权重是一个衡量CSS值优先级的一个标准,规则如下:
用一个四位的数字串(CSS2是三位)来表示,更像四个级别,值从左到右,左面的最大,一级大于一级,数位之间没有进制,级别之间不可超越。
- 权重比较
选择器的权重 | 0,0,0,0 |
---|---|
一个标签(元素)选择器权重 | 0,0,0,1 |
一个类,伪类选择器权重 | 0,0,1,0 |
一个ID选择器权重 | 0,1,0,0 |
一个行内样式权重 | 1,0,0,0 |
一个!important权重 | 我是王者我最大 |
- 权重的叠加
举例 | 权重 |
---|---|
div ul li | 0,0,0,3 |
.nav ul li | 0,0,1,2 |
a:hover | 0,0,1,1 |
.nav a | 0,0,1,1 |
#nav p | 0,1,0,1 |
注意
- 继承的权重为 0。
- 数值之间没有进制计算,比如: 0,0,0,5 + 0,0,0,5 =0,0,0,10 而不是 0,0, 1, 0, 所以不会存在10个div等于一个类选择器的状况。
- 权重是用来计算优先级的,层叠是来表现优先级的。
总结优先级
!important>行内样式> ID 选择器>类(伪元素、伪类、属性)选择器>元素选择器>通用选择器
- 使用了 !important声明的规则。
- 内嵌在 HTML 元素的 style属性里面的声明。
- 使用了 ID 选择器的规则。
- 使用了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伪元素和伪类选择器的规则。
- 使用了元素选择器的规则。
- 使用了通配符的规则。
- 同一类选择器则遵循就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