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重来! 242家网络小贷公司上演生死时速
金融风险治理无法外之地,监管之手正在严密封堵各种监管套利。
互金咖注意到,网络小贷从地方“宠儿”到成为监管部门重点治理的对象,前后只经过了两年多时间。此次整治力度之大远超市场预期,甚至可以说是推倒重来。
12月8日,网贷整治办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表示,本次专项整治主要排查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打击无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甚至无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
《通知》主要针对两类小贷机构,分别是包含全国范围内纯线上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跨区域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网络小额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并称将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
此前,网络小贷公司的监管主要由各地方政府金融办负责,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地方监管竞争和监管套利,导致互联网小贷公司的监管弱化。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强调,各地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要求,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按进度推进摸底排查、分类处置等各项工作,按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报。
不仅如此,《通知》还明确了整治收尾的大限。其中,2018年1月底前将摸底排查情况上报网贷整治办;2018年 3月底前完成分类处置;4月底前完成总结报告。
网络小贷生死时速
另据中原证券报告统计,截至2017 年 11 月初,市场上共有 242张网络小贷牌照,较 2016 年末的 130 张增加 112 张,增量是2016 年全年增量的两倍有余,而 2016 年新增的牌照数量(52 张)也是 2015 年新增数量(25 张)的两倍有余。
毫无疑问,当前网络小贷正处生存十字路口。这242家网络小贷公司在接下来短短4个多月时间里将上演一起生死时速。
《通知》强调,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已由计划单列市批设的相关机构,由省级政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和计划单列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协商核查业务资质。
此外,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根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特点,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当地现行有关制度规定(当地无相关监管制度的应尽快补齐),主要审查发起股东资质、借款人来源、互联网场景、内生数据基础和数字化风控技术等方面的经营资质要求是否严格合理,核查获批经营资质的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通知》要求,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或者以其他各种名义支付款项但实质是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充分利用举报平台等渠道,及时发现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有关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其中,审查后发现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撤销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严禁此类机构在其批设部门所辖行政区域外开展贷款业务,由机构提出整改计划,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对于已获得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重新审查后确认符合资质要求,但在股权管理、融入资金、综合实际利率、贷款管理、贷款催收、贷款范围、业务合作、信息安全等方面不符合专项整治要求和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撤销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并且依法予以处置,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此外,对于未经批准或不具备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责令其停止开办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从“宠儿”到“弃儿”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近年来,地方金融办竞争性发放网络小贷公司牌照的倾向较为明显。自2008 年第一张网络小贷公司牌照发放以来,各地方金融办审批通过的网络小贷公司牌照数快速增长,尤其是2016 年以来,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牌照数量有急速上升迹象。
2016 年以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监管重点是 P2P 业务、互联资管业务与互联网代销业务,但没覆盖小贷公司网络贷款业务。由此,网络小贷乘虚而上,成为了现金贷业务的主力军。
2017年11月22日,共计有17家P2P网贷平台直接申请或由其股东申请共获取20家网络小贷牌照。其中,瀚华金控持有5张网络小贷牌照,其对应的P2P网贷平台为来投,从地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江西和广东。
此外,全国还有30家现金贷平台通过其运营主体公司或其股东持有了35张网络小贷牌照(含网络小贷公司直接开展现金贷业务)。
其中,京东金融和中国平安分别有4张网络小贷牌照,其对应的现金贷平台分别为京东金条和平安普惠i贷。
另外,趣店持有两张网络小贷牌照,并且这两家网络小贷公司均注册在江西省。从地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江西和重庆地区。总体来看,江西成互联网金融公司设立网络小贷的聚集地。
虽然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监管指引对互联网小贷公司业务定价、风险管理等方面有所约束,但因各地金融办工作开展进度和执行力度不一致,全国范围内网络小贷公司的监管进度和力度仍明显滞后于业务的扩张速度。
2017 年 4 月,银监会发布《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但该指导意见依然停留在对 P2P 平台开展“现金贷”业务的层面,并未覆盖由小额贷款公司的网络贷款业务开展的“现金贷”业务。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网络小贷公司牌照无序发放、产品定价不规范以及潜在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最终导致监管部门痛下“杀手”。
中原证券分析师刘冉表示,未来,针对“现金贷”监管还有细化和延伸空间。中长期看,网络小贷公司的监管演变存在三个可能方向:
方向一:网络小贷公司跨省经营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金融办各自主管本地网络小贷业务,一种极端的情况是互联网小贷公司被禁止跨省经营。
方向二:传统小额贷款业务与网络小贷业务监管分离:传统小额贷款业务依然由地方政府金融办监管,网络小贷业务由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方向三:中央金融监管机构统筹负责对网络小贷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牌照管理和机构间合作,地方政府金融办在统一监管框架下对本身网络小贷款公司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