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胜诉: 《阿拉德之怒》将停止下载运营! 不影响用户退款行为!
《阿拉德之怒》由于涉嫌抄袭《DNF》被腾讯起诉,法院也责令“停止《阿拉德之怒》游戏的下载、宣传等运营行为”。《阿拉德之怒》虽说抄袭《DNF》,但很多玩家都愿意买账,这一方面也是因为《DNF》正版手游效率低下的原因,如果《阿拉德之怒》真的不能玩了,那么《DNF》正版手游需要等多久呢?
《阿拉德之怒》手游高仿《DNF》,涉嫌不正当竞争
腾讯公司认为,上海挚娜公司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开发《阿拉德之怒》手机游戏。该款手机游戏的角色职业名称、职业技能名称、图标、描述,游戏装备的名称、图标、属性描述,游戏的怪物形象、场景、地图等诸多元素,与《DNF》相似,甚至人物角色、技能与游戏装备属性等核心要素与《DNF》高度相似。
责令立即停止运营该游戏,用户可申请退费
2017年12月,腾讯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要求上海挚娜、上海恺英、浙江上士、长沙七丽四家涉嫌侵权的公司立即停止对《阿拉德之怒》游戏的下载、宣传等运营行为。
腾讯公司称,《阿拉德之怒》手机游戏涉嫌侵权被起诉后,游戏内容仍然在不断更新,与《DNF》游戏内容相似的部分在不断扩大。而且,诉讼期间,《阿拉德之怒》游戏的注册用户数量仍在不断增长,投入到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价值也随之不断加大。从保护不特定游戏玩家的利益考量,有必要通过行为保全制止游戏玩家的损失扩大。
并且,《阿拉德之怒》游戏在宣传运营的过程中,不仅在上海恺英公司、长沙七丽公司运营的官网上提供下载、安装之外,还在百度手机助手、华为应用市场、乐商店等多个游戏网络平台上推出,腾讯公司多次向相关平台投诉。
法院认为,考虑到保全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裁定上海挚娜、上海恺英、浙江上士三家公司立即停止自己或授权他人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阿拉德之怒》手机游戏的下载、安装、宣传及运营行为,效力维持到案件判决生效日止,行为保全期间,不影响为该游戏用户提供退费等服务。法院裁定长沙七丽公司立即停止通过其运营的网站提供《阿拉德之怒》手机游戏的下载、安装等运营行为,效力维持到案件判决生效日止。
“山寨”曾为网游业常态
《地下城与勇士》与《阿拉德之怒》的争端,是国内网络游戏业新发生的诉讼中的一起。其实,国内网游行业的“李逵”与“李鬼”之争并非新生现象。2013年,由于认为所开发网游《热血传奇》的著作权、商标专用权遭到侵犯,国内网游巨头盛大游戏连续发起10多起诉讼,累计索赔金额近1.5亿元。这一系列诉讼成为业界的一件大事。
也有专家则指出,抄袭已经成为常态,具体可以表现为找准一款成功游戏的玩法,迅速复制一款推向市场。这是玩法上的借鉴,现在发展到界面、题材、美术上直接全面的“山寨”。山寨行为之所以严重,不是侵权方不知道其行为违法,是因为侵权更容易获得巨额利润,而自行创新开发要投入巨资,这笔钱可能远超侵权获得的利润。即使被发现侵权而被起诉,最终被判的赔偿也可能远低于实际获利,“侵权者会坚持到最后一刻,要挣够最后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