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的主席方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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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的主席方志敏

为革命舍弃亲情公而忘私的方志敏,在清贫的生活里追求理想,一生清正廉洁,从未因自己的高官而贪图厚禄。1935年1月3日,当北上抗日的方志敏率队被国民党反动派围堵,而他又被叛徒出卖,惨遭敌人逮捕时,敌人在他身上只搜到一支钢笔和一块手表。大失所望的国民党兵怎么也不能相信,领导赣东北八个县根据地的苏维埃主席,被国民党悬赏人头费就要8万元的人,身上没有一文钱。

然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手上握有巨款的方志敏始终把自己看成穷人的主席,他身上穿的是打着补丁的衣服,每日的伙食费,也仅仅只有七个铜板。他认为:革命的钱就要尽量节省,不能花的坚决不要支出,而如果确实需要用的,他又会不惜一切。

1928年1月,当赣东北八县根据地成立后,穷人分到了地主的土地,家家都开始过起了好的日子,而他家父母由于儿子参加革命家里缺少劳力,家境却始终没啥改变。当地的干部想帮助一下他的父母,但两位老人却一再婉拒。有一天,方志敏回到家里,看到父母住的屋子呈现出的破烂样,动情地对他们讲:“父母亲,你们辛辛苦苦养我长大,还借钱供我读书。只是到现在我也不能帮助你们,还得拖累你们,儿子很是有愧。只是现在儿子参加革命,要让许许多多穷人都过上好日子,我不得已只能舍弃小家了,请父母原谅……”

那天,要离开家里的方志敏想给老人们留下一点钱,可他这个“穷人的主席”两袖清风,实在拿不出钱来。当时,他的父母看着自己的儿子拮据的样子,便很是理解地对他讲,让他放宽心去为穷乡亲们、为革命努力。当然,对方志敏这样革命的举动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他的叔伯嫂子们很想从他那里拿点现大洋,解解家庭的燃眉之急。看到方志敏一脸的为难,便责怪他讲:人家一人当官,九族沾光。可他当官,家里亲戚却一点都沾不上好处。

沾不上好处的其实何止是方志敏的这些亲戚,就是他的爱人蒙难,需要组织上花钱,他都慎之又慎的。在江西弋阳暴动的前夕,他的爱人廖敏被敌人抓走了。当时他爱人的兄长急得到处活动,听说只要拿出4百块大洋,就能保释。于是,廖敏的兄弟来他这里要大洋,说是去监狱保释廖敏。

其他苏维埃同志得知方志敏的妻子被捕入狱,都同意出钱去保释廖敏,只有方志敏持不同意的观点。当时大家都说他过分。因为在大家看来,廖敏虽说是方志敏的妻子,但她是革命同志,是为革命而被捕的,这钱是应该由组织上出的。

当时廖敏的兄长因为拿不到营救廖敏的4百块大洋很是恼火,他想:自己为营救妹妹,四处奔波,好不容易打通关节,县衙门答应让家属用4百块大洋保释廖敏,可妹婿方志敏却不通情达理。因为方志敏始终坚持说:“不能用那么多钱去送给那些贪官污吏!”

在许多同志一再坚持用钱保释廖敏的同时,方志敏悄悄地派其他同志前去打听妻子廖敏被捕的具体情况。得知廖敏只是被敌人怀疑参加革命,并没有完全暴露的身份后,他更坚定了为组织上节省这笔经费的想法。

以后,他千方百计托人营救廖敏。廖敏出狱后,方志敏暗暗为保住了组织上的这笔经费而庆幸。方志敏就是这样一个为了党的利益不牺牲原则,不随便乱花组织上一文钱的好干部。在方志敏眼里,只要是党的经费,哪怕一分一厘,他都要锱铢必较。但当革命同志为了革命事业碰到难处,哪怕花再大的钱,他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努力为他们解忧。曾经担任北上抗日先遣队红十军参谋长的乔信明,一次在江西贵溪与敌人作战时腿部负伤,伤情危急到生命。那时部队缺药,队伍只能眼看着乔信明奄奄一息。医生来了,看到乔信明的生命危在旦夕,决定将他的伤腿锯掉。醒过来的乔信明得知医生们的决定,一再恳求不要锯掉他的腿。他说:“失去一条腿,我还怎能行军!怎能打敌人。”万般无奈之下,医生把乔信明的情况告知了省委,他们希望省委能够拿出意见。

信送到省委,又转到方志敏的手上,他立即批示:“不管花多少钱,一定要保住这条腿。”他还对具体负责的同志讲:“如果药在苏区买不到,可以到白区去买,钱由省委报销。”

乔信明的腿保住了。他做完手术后,深深地感激党,感激组织,并在以后的对敌斗争中舍生忘死大义凛然,此是后话了。

方志敏不仅认真对待党的事业,而且严于律己,从不搞特殊。那时,根据地生活异常艰苦,为了节省每一分钱,他在冰天雪地里穿着薄薄的棉袄,脚上也是长年穿草鞋。为抵御寒冷的天气,他在脚脖子上裹上许多棕和棉花。他的薄薄棉袄,由于长年跟随他行军打仗,许多地方都露出了棉花;甚至棉袄有的地方,已经棉花全没了,寒冷的北风呼啸着钻进他的身体,他都不眨眼睛一下。

有些同志想给他换换那身破棉袄,他总是讲:“队伍上还不宽余,能节省就要尽量节省。节省一点,乡亲们就会少一点负担。”方志敏的身体以前就不好,那年月,肺结核可是个难以治疗的疑难病症,没有特殊药治。如果经常吃补药,静心休养的话,那病一定不会让他经常咯血的。只是手中握有金钱的他,清正廉洁,公而忘私,从没有顾及自己的身体,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