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监管再度加码 互联网资管 万亿存量化解难
杜川
继校园贷、现金贷整治之后,互金监管再次加码,这次刮向的是互联网资管。
4月3日,第一财经记者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下发《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整治和验收。这意味着,未经授权许可,没有代销资质的互联网平台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将被严查。
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银行、保险、券商、基金、信托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通知》则对非持牌的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非持牌机构依托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更多、隐蔽性更强。如果不对它们进行约束,放任其继续非法违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乱象将得不到根治。这也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防范金融风险坚持“两手抓”方针,即一手抓正规金融机构,一手抓非持牌机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金融监管全覆盖,降低风险隐患。
核心要求:持牌经营
《通知》内容显示,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须纳入金融监管。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司公开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有业内人士表示,“持牌”的定义应该是特指“一行两会”的金融许可,地方金融局是否具有发放牌照的资质还有待商榷,一般而言应不包括地方金融局下发的准入。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称,《通知》明确包括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在内的任何资产管理业务都需要持牌,这对备案在即而尚未取得牌照的平台来说,无疑是一道难跨越的门槛。
“《通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验收标准,互金平台能否满足监管部门提出的金融牌照、在规定期限内化解存量、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资产管理产品等要求,将直接影响平台的验收备案。”王晓婷称。
此外,《通知》表示,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目前市场上仍然存在平台涉及上述募资行为。例如海航旗下的聚宝匯产品涉及定向委托计划,乐视旗下乐为金融有产品涉及收益权转让。
再次重申: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引流
《通知》明确,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嫌突破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平台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并明确了“清零时间”,规定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前压缩至零。
《通知》尤其强调指出,对于网贷机构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出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应当将分离后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承接互联网资管业务的实体未将存量业务压缩至零前,不得对相关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
对于未按要求化解存量的机构,应明确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采取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要求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服务等措施。
此前,由于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单一借款人100万元借款上限的要求,网贷平台面临生死大考,导致一些存量大标难以消化的网贷平台不得不抱紧地方金交所的大腿,针对大额资产融资业务,最普遍的转型方式即为与金交所合作,将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的金交所作为业务通道进行监管套利。而在合作上,主要采用的就是导流和代销金交所产品的模式。
去年7月,互金整治办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下称“64号文”),要求平台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
64号文出台后,互联网金融与金交所的业务合作备受行业关注,一些互金平台纷纷下架金交所产品。但一些平台存量规模较大,目前仍处于整改期,短时间内难以消化。
“我们此前也有过与金交所合作的产品,但是目前已经处置得差不多了。而从整个行业来看,与金交所合作的平台还很多。”红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平台合规备案压力大
王晓婷认为,对互金平台来说,比较棘手的就是对互联网资管业务存量的化解。
苏宁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这块资产范畴很广,所有的理财业务包括合规、不合规,都属于资管产品,保守估计,目前资管余额在100万亿元以上。而此次文件中提到的几种,如“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也缺乏权威的统计渠道,具体的量有多大很难估计,预计目前仅P2P理财存量大概就在1.3万亿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等过去存在争议的互联网资管模式,此次都被《通知》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
而存量业务只有3个月的压缩期限,这对部分平台来说,时间紧、任务重。周世平表示,一些网贷平台的备案压力很大,难度增加不少。金融监管会越来越严,此次文件也体现出监管会把各种打擦边球的路都堵死。“从我们与监管部门沟通的情况来看,合规备案通过的平台数量可能会大幅减少。”
(记者殷怡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