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京东等签署“反炒信”协议 严打刷单刷好评

“双十一”之前打击刷单刷好评 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击 阿里、京东等8大电商签署协议——

电商“炒信” 进“黑名单”严惩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思思) 为加强对网上“炒信”行为的监管,“双十一”来临前,阿里巴巴、京东等8家电商企业共同签署了“反炒信”协议,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指导下,“炒信”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严惩。

大多数人在网购时,会参考信用、用户评价等选择商家。也正因为如此,网络上衍生出了“刷单”、“刷好评”等利用虚拟交易炒作信用的“炒信”不法行为。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表示,“炒信”目前已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等特点,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一大毒瘤。

为解决这一问题,昨日,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签订《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同时,阿里巴巴、腾讯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八家企业共同签订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

根据协议,各企业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记录“炒信”行为信息。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企业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信用信息,并应用到各类场景中。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根据协议,将建立并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子系统。“炒信”黑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为“炒信”行为提供账户、数据、技术等服务的单位、个人、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对“炒信”主体,将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扣除信用积分,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

李聚合表示,反“炒信”不能是电商单打独斗,需政府、企业联合发力。这一机制将通过制度、技术措施保护商户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也鼓励广大市场主体对“炒信”行为进行举报。

现状 “炒信”灰色产业链蔓延 政府加大查处力度

记者查询发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炒信”行为已经涉嫌违规。

随着电商的不断发展,“炒信”灰色产业链也已经蔓延至整个互联网。例如,刷手招募是在淘宝网系之外的社交软件平台微信、QQ上进行,刷单平台的广告也遍布各个搜索平台。针对日益突出的网络刷单“炒信”灰色产业链,今年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明显加大查处力度。

今年4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的协助下查处一起网络炒信大案,涉案金额2650万元,这也是首例政企联手实地打击炒信平台的成功案例。今年6月,在重庆市工商局巴南分局查处的一起网络刷单炒信大案中,由一对夫妇在2010年设立的网络平台“蓝天店主网”专门提供电商刷信用、炒信用服务。该平台经营长达6年,其间共为2万户网络商户提供刷单炒信服务,收取服务费高达1.06亿元。

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明确表示,下半年工商机关将围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等违法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今年10月,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强调将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欺诈行为。

业内 刷单已成诈骗重灾区 必须提高违法成本

对于此次“失信”黑名单的建立,阿里巴巴副总裁王明强表示:“按照现有法规,对于刷单、炒信的组织者多是罚款几万到十几万元,这样的处罚与刷单给整个互联网生态造成的损失相比太轻微。淘宝网联合工商部门查处一家刷单平台,刷单经营者完全可以交完罚款后再开一家,这也使得不少人敢于组织、参与刷单。”

王明强介绍,从淘宝网打击刷单平台的情况来看,刷单产业正成为诈骗的重灾区,这使得打击刷单迫在眉睫,“只有严惩刷单组织者,让其付出更大代价,才能遏制刷单、炒信产业源头,而由政府牵头建立的‘炒信’黑名单制度,加大了‘刷单’组织者的违法成本,将遏制刷单产业。”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呼吁,要根治刷单乱象必须多管齐下、齐抓共管。除了要求平台、相关部门整治外,也要加快立法工作,出台司法解释,尽早作出判例,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本上净化网络经营环境。

相关新闻 信用卡还款逾期一两天 不会进黑名单

本报讯(记者 蒲长廷)近日,一条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征信新政”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并引发关注。这个所谓“新政”中提到,还贷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由5年改为7年,且晚一天还款就算逾期,连续逾期3次将被“列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不但无法使用信用卡订票、订酒店等,其子女也将无法上重点学校。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辟谣称,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并未下发任何有关“征信新政”的文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不良信息记录的保存年限仍然为保留5年。至于个人征信数据“T+1”,是个人征信系统的一种信贷信息采集方式,于2011年就已经上线了,而逾期一两天还款并不会被列入“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的通常有3种情况,一是恶意透支的,二是逾期不还款催讨无效的,三是长期逾期还款的。”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个人信用纪录存有以上不良信息,在各商业银行里是“共享”的。此外,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多部门建立的联合惩戒机制,只对“老赖”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和列车软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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