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系列述评之三
当今世界,正加速迈入智能化时代。
寰宇之内,超过40亿人登录互联网,数字经济规模几乎占到全球经济总量的一半;神州热土,中国网民规模节节攀升,互联网普及率屡创新高,网络直播、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新兴业态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深刻地影响到人类社会生活,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与陆地、海洋、天空、太空同等重要的人类活动新领域。
浙江乌镇水乡再次站到世界聚光灯下。自2014年以来,这里已经成为每年一度的互联网世界性盛会和全球性平台。
今年10月20日,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开幕,习近平主席致贺信,对创新网络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国应顺应时代潮流,勇担发展责任,共迎风险挑战,共同推进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努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
从积极构建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到全面提升网上“见警率”和“管事率”;从积极推动互联网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到持续深化网络安全执法国际合作……
新时代人民公安着眼新形势、立足新目标、迎接新挑战,如翱翔九霄的猎鹰,打击网络犯罪、创新网络治理、维护网络安全,探索用“组合拳”“实用招”持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不断为互联网社会治理“中国方案”贡献着公安智慧和力量。
大开大合,气象万千。历史正记录着人民公安积极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网络治理体系的崭新一页。
立体施策,推动网络社会治理创新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当下,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疆域,保障网络空间安全就是保障国家主权。
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俄罗斯乌法出席第十届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国际会议时表示,要更加有效地维护网络安全,共同守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道路决定方向,理念决定成败。
新时代网络空间治理必须放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必须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参与网络立法工作,制定出台多项制度文件,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奠定基础。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首部专门法律——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已经两年多,公安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对互联网信息搜索、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依法加以规范。
新时代网络空间治理必须放在现实环境中考量。网络空间具有扁平化、多维向、多点化等现实特征,不仅是现实社会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延伸,更是人类共同命运价值链条的重要拓展。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公安部党委决策部署下,牢固树立正确网络安全观,将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加强与党委政府、网信部门、移动电信企业、高等院校等主体合作交流,拓展发展空间,筑牢网络安全治理长城,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新时代网络空间治理成效必须以长效机制巩固。治理网络空间乱象,涉及领域多、环节多,必须整合公安各方面资源、发挥多方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近年来,全国各地、各警种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围绕网络空间打防管控,积极发挥职能优势、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将各项任务措施细化、落实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网上网下有机衔接和部门警种间协同作战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层级间、警种间信息线索流转衔接,实现了联动作战、整体发力。
网络安全为了人民,网络安全依靠人民。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推进网络安全的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如今,不仅有从上到下业务精干、本领高强的网安队伍,更有一大批技术研发团队,网络安全企业作为强大后盾支撑。由公安机关参与的各种网络空间安全宣讲会、各类网络治理研究发展论坛、各类新型网络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
网络社会治理创新,永远只有进行时。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宏伟征程中,公安机关汇聚全力、奋发向前,不断向着新航标奋勇前行。
重拳出击,澄清互联网法治天空
曾几何时,黑客攻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助考、“网络水军”……各类网络违法犯罪猖獗一时,引发人民群众极大愤慨。
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2018年11月29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赵克志在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严厉打击、全面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断把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切难题,只有在改革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公安部连续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彰显了公安机关突出打击整治网络犯罪的坚强决心。作为网络社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始终把“追源头、摧平台、断链条”作为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针对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等高发频发犯罪活动,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健全完善网安与各警种案件协作配合机制,依托网络犯罪举报平台,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不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
针对网上黄赌毒、“黑拐枪”和售卖黑客工具、“伪基站”和窃听器材等乱象,公安部部署各地网安部门探索建立网上网下合成作战中心,与市场监管、广电、版权等主管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加强对网站的监管执法,集中整治网上“治安乱点”。
……
就在不久前,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北京网安部门侦破利用非法软件恶意抢占知名医院号源案;浙江网安部门组建专门工作力量,以公安大数据为抓手,成功预警果断制止上百起网约暴力刑事犯罪案件以及网约自杀案;福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侦破北京某公司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起起典型案例传递着公安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和全面提升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水平的执着追求。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一系列突出网络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累计侦破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45万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75万余名,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源头治理,构建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有的精神家园。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人民利益就能得到保障,百姓生活就越过越好。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人民利益就会遭到损害,社会发展就受到影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然而,网络治理是一门“技术活”。面对快速更迭、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治理者思想不新会被笑死,本事不强会被气死,办法不多会被愁死,效果不佳会被骂死。没有两把刷子,不仅可能“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更有可能引发众多负面情绪,背离营造网络清朗天空的良好初衷。
今年6月,江苏网民赵某在某QQ群中造谣称“国内猪瘟死猪已被做成火腿肠在乡村售卖”,相关言论截图在网络上传播。面对谣言,江苏南京网安部门迅速掌控情况,果断提请多部门联合参与处置,第一时间将赵某刑事拘留,震慑违法犯罪并将谣言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关口前移,方能防患于未然。
公安机关构建了覆盖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体系,建立了部省市三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构和工作机制,实现了对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大数据的全方位保护和安全监管,有力维护了网络安全,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扼杀于萌芽中。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监测发现安全隐患事件9万余起,通报重大网络安全事件150余件次,成效显著。
从幕后走向台前,从边缘走到中央,网警已经成为维护网络安全、推动依法治网的重要执法力量。自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网警常态化公开巡查执法机制以来,从东海之滨到巍巍高原,从冰封北国到水乡江南,这支“拍肩提示”“发现线索”的网络尖兵始终坚守在虚拟的互联网世界,查处曝光谣言,受理举报处置网上警情,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网民防范意识。网警常态化公开巡查执法全面提高了网上“见警率”和“管事率”,有效维护了网络治安秩序。
近年来,我国大力加强网络安全国际执法合作,与多国达成了网络安全领域合作共识,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网络违法犯罪等领域开展了深层次务实合作。目前我国已与70余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打击网络犯罪合作协议,积极开展跨境重大案件联合侦办,成功侦破了“阳光娱乐联盟”等一批跨国境大要案件,为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和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强化源头治理到积极打击网络社会违法犯罪;从携手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立体化、信息化网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到深度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模式创新;从为发展数字经济保驾护航到推进网络开放共享……新时代,人民公安为创新社会治理贡献着自己的智慧与力量。
关山轻舟进,朝霞彩云飞。
面对加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人民公安必将以法治为遵循,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依托,持续拼搏、日益奋进,推进网络空间向“规则之治”和“良善之治”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