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Scala看canEqual与正确的的equals实现

Equals实现在Java中有着很多的问题(详见《所有的Equals方法实现都是错误的》),不过这些问题并非令人完全丧气。下面通过Scala作者的一篇文章中探讨equals实现以及canEqual的使用。

在 Effective Java 中,Joshua Bloch 提到,如果一个可实例化的类定义了 equals 方法。另有一个子类继承它,也定义了额外一些属性,并且 equals 方法中需要使用这些新定义的属性进行相等性判断。那么就不可能保证 equals 语义的正确。

相信看过 Effective Java 的人当年读到这里时都会觉得丧气。就好像完美的世界突然有了一个无法缝合的裂口。先不要完全丧失兴趣,看看下面的文章:

How to Write an Equality Method in Java (51CTO曾翻译此文为《所有的Equals方法实现都是错误的》)

这篇主要由 Scala 的作者 Martin Odersky 执笔的文章中提到了一个有意思的方法。每个类在定义 equals 时,首先先判断 canEqual 能不能校验通过。canEqual 的作用就是限定:只有当被比较的对象是当前对象的子类或同类时才能通过。

class Point {  


 



  // 属性定义  



  ...  


 



  boolean canEqual(Object other) {  




    return (other instanceof Point);  



  }  


    



  @Override boolean equals(Object other) {  




    if (other instanceof Point) {  



      Point that = (Point) other;  



      if (that.canEqual(this) && ...) return true 



    }  



    return false;   



  }  


    


}  


 

子类的定义与父类相似。

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约定下,如果拿一个父类实例和子类实例用 equals 比较肯定会返回 false。关于这篇文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相应的讨论。

讨论主要集中在文章里的方法是否违背了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以及如果违背了那么这个问题有多严重上。看过下面的分析后大家也许会觉得这种讨论没有太多意义。

我个人推荐这种 canEqual 方法。我说“方法”而不说“解决方案”是因为我觉得 Odersky 所描述的 equals 实现与 Bloch 本来所期望的 equals 逻辑模型并不一致。想像 Odersky 文章中的例子。有一个类 - 点(Point),及其子类 - 有色点(ColoredPoint)。如果一个有色点实例,其坐标与一个普遍点坐标一样,又因为有色点“是”点,所以这两点应该“相等”。大家都期望这样一个结论是成立的,所以当看到 Bloch 的结论时会觉得面向对象有其固有的自相矛盾之处。但是这样一个结论却并不是天然成立的。一个没有颜色的点与一个有颜色的点能相等吗?有人会说,如果 ColoredPoint 里面的 color 属性是一个枚举,而且那个子类被实例化成 Color.UNSPECIFIED(未指定的颜色),那么这两个点逻辑上就应该相等了吧。我认为,如果 ColoredPoint.color 可以有这样一个属性值的话,那么 Point 类就应该被定义为抽象类。Point 类此时实例化没有意义。换句话说,如果 Point 类可以实例化,且其子类 ColoredPoint 也可以有一个“未指定的颜色”,而且两者都定义了 equals,那么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是设计失败。

再看看 LSP。LSP 说,任何可以使用父类实例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类实例代替。这里并不违反 LSP,因为如果一个地方可以这样调用:

Point p = new Point();  



if (p.equal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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