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对广发银行罚7.22亿 法律专家解读天价罚单依据

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9日电(见习记者 高鑫)中国银监会12月8日在其官网披露,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及罚没合计7.22亿余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

银监会对广发银行罚7.22亿 法律专家解读天价罚单依据

银监会称,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于2017年11月21日向广发银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查处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

人员方面,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广发银行总行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依法处罚。

目前,上述6名涉案员工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银监会责成广发银行总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总行相关高管及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事件始末:“真假保函”牵出百亿大案

银监会公告,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

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银监会将此案定性为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

银监会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广发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12项:出具与事实不符的金融票证;未尽职审查保理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不到位;对押品评估费用管理不到位;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信息;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会计核算管理薄弱;信息系统与业务流程控制未按规定执行;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监督不到位,未尽职审查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以流动资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报送监管数据不真实。

银监会对广发银行罚7.22亿 法律专家解读天价罚单依据

律师解读:天价罚单依据12项法律法规

“银监会对广发银行罚没7.22亿,超过其前10个月的罚款总额。”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鼎亮介绍,根据广发银行在官网披露的2016年报,该行全年净利润为95.04亿元。7.22亿罚单相当于当年7.6%的利润,不可谓不严厉。

上述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卢鼎亮注意到,银监会列举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等共计12项。

卢鼎亮介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等金融票证。金融机构弄虚作假,出具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等金融票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卢鼎亮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风险管理、合规控制是金融业的基本底线和生命线,合规经营、合规管理也是银行业的最基本要求,该案处罚是在当前金融强监管背景下给金融从业者的一记警钟,从严坚守合规底线。”卢鼎亮说。

银监会:暴露出监管禁令被无视现象

银监会称,案发时广发银行公司治理薄弱,存在着多方面问题。具体包括:内控制度不健全,对分支机构既存在多头管理,又存在管理真空。特别是印章、合同、授权文件、营业场所、办公场所等方面管理混乱,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对于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设定红线的同业、理财等方面的监管禁令,涉案机构置若罔闻,违规“兜底”,承诺保本保收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同业市场秩序,严重破坏金融生态。

涉案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违法套取其他金融同业的信用,为已出现严重风险的企业巨额融资,掩盖风险状况,致使风险扩大并在一部分同业机构之间传染,资金面临损失,削弱了这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内部员工法纪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薄弱,有的甚至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形成跨部门作案小团体,与企业人员和不法中介串通作案,收取巨额好处费,中饱私囊。

经营理念偏差,考核激励不审慎,过分注重业绩和排名,对员工行为疏于管理。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等多次专项治理中,均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行为排查和内部检查走过场。

银监会表示,通过依法查处该案,广发银行深刻认识到内控管理和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痛定思痛,深入反思,严肃问责,有效弥补制度短板,切实提高执行力。下一步,银监会将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找准定位,确保银行业依法合规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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