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基础教程

CSS 简介

CSS 概述

  • CSS 指层叠样式表 (Cascading Style Sheets)
  • 样式定义如何显示 HTML 元素
  • 样式通常存储在样式表
  • 把样式添加到 HTML 4.0 中,是为了解决内容与表现分离的问题
  • 外部样式表可以极大提高工作效率
  • 外部样式表通常存储在 CSS 文件
  • 多个样式定义可层叠为一

样式解决了一个普遍的问题

HTML 标签原本被设计为用于定义文档内容。通过使用 <h1>、<p>、<table> 这样的标签,HTML 的初衷是表达“这是标题”、“这是段落”、“这是表格”之类的信息。同时文档布局由浏览器来完成,而不使用任何的格式化标签。

由于两种主要的浏览器(Netscape 和 Internet Explorer)不断地将新的 HTML 标签和属性(比如字体标签和颜色属性)添加到 HTML 规范中,创建文档内容清晰地独立于文档表现层的站点变得越来越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万维网联盟(W3C),这个非营利的标准化联盟,肩负起了 HTML 标准化的使命,并在 HTML 4.0 之外创造出样式(Style)。

所有的主流浏览器均支持层叠样式表。

样式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样式表定义如何显示 HTML 元素,就像 HTML 3.2 的字体标签和颜色属性所起的作用那样。样式通常保存在外部的 .css 文件中。通过仅仅编辑一个简单的 CSS 文档,外部样式表使你有能力同时改变站点中所有页面的布局和外观。

由于允许同时控制多重页面的样式和布局,CSS 可以称得上 WEB 设计领域的一个突破。作为网站开发者,你能够为每个 HTML 元素定义样式,并将之应用于你希望的任意多的页面中。如需进行全局的更新,只需简单地改变样式,然后网站中的所有元素均会自动地更新。

多重样式将层叠为一个

样式表允许以多种方式规定样式信息。样式可以规定在单个的 HTML 元素中,在 HTML 页的头元素中,或在一个外部的 CSS 文件中。甚至可以在同一个 HTML 文档内部引用多个外部样式表。

层叠次序

当同一个 HTML 元素被不止一个样式定义时,会使用哪个样式呢?

一般而言,所有的样式会根据下面的规则层叠于一个新的虚拟样式表中,其中数字 4 拥有最高的优先权。

  1. 浏览器缺省设置
  2. 外部样式表
  3. 内部样式表(位于 <head> 标签内部)
  4. 内联样式(在 HTML 元素内部) 

 

CSS 基础语法

CSS 语法

CSS 规则由两个主要的部分构成:选择器,以及一条或多条声明。

selector {declaration1; declaration2; ... declarationN }

选择器通常是您需要改变样式的 HTML 元素。

每条声明由一个属性和一个值组成。

属性(property)是您希望设置的样式属性(style attribute)。每个属性有一个值。属性和值被冒号分开。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下面这行代码的作用是将 h1 元素内的文字颜色定义为红色,同时将字体大小设置为 14 像素。

在这个例子中,h1 是选择器,color 和 font-size 是属性,red 和 14px 是值。

h1 {color:red; font-size:14px;}

下面的示意图为您展示了上面这段代码的结构:

css基础教程

提示:请使用花括号来包围声明。

值的不同写法和单位

除了英文单词 red,我们还可以使用十六进制的颜色值 #ff0000:

p { color: #ff0000; }

为了节约字节,我们可以使用 CSS 的缩写形式:

p { color: #f00; }

我们还可以通过两种方法使用 RGB 值:

p { color: rgb(255,0,0); }
p { color: rgb(100%,0%,0%); }

请注意,当使用 RGB 百分比时,即使当值为 0 时也要写百分比符号。但是在其他的情况下就不需要这么做了。比如说,当尺寸为 0 像素时,0 之后不需要使用 px 单位,因为 0 就是 0,无论单位是什么。

记得写引号

提示:如果值为若干单词,则要给值加引号:

p {font-family: "sans serif";}

多重声明:

提示:如果要定义不止一个声明,则需要用分号将每个声明分开。下面的例子展示出如何定义一个红色文字的居中段落。最后一条规则是不需要加分号的,因为分号在英语中是一个分隔符号,不是结束符号。然而,大多数有经验的设计师会在每条声明的末尾都加上分号,这么做的好处是,当你从现有的规则中增减声明时,会尽可能地减少出错的可能性。就像这样:

p {text-align:center; color:red;}

你应该在每行只描述一个属性,这样可以增强样式定义的可读性,就像这样:

p {
  text-align: center;
  color: black;
  font-family: arial;
}

空格和大小写

大多数样式表包含不止一条规则,而大多数规则包含不止一个声明。多重声明和空格的使用使得样式表更容易被编辑:

body {
  color: #000;
  background: #fff;
  margin: 0;
  padding: 0;
  font-family: Georgia, Palatino, serif;
  }

是否包含空格不会影响 CSS 在浏览器的工作效果,同样,与 XHTML 不同,CSS 对大小写不敏感。不过存在一个例外:如果涉及到与 HTML 文档一起工作的话,class 和 id 名称对大小写是敏感的。

CSS 高级语法

选择器的分组

你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这样,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用逗号将需要分组的选择器分开。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对所有的标题元素进行了分组。所有的标题元素都是绿色的。

h1,h2,h3,h4,h5,h6 {
  color: green;
  }

继承及其问题

根据 CSS,子元素从父元素继承属性。但是它并不总是按此方式工作。看看下面这条规则: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根据上面这条规则,站点的 body 元素将使用 Verdana 字体(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该字体的话)。

通过 CSS 继承,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在本例中是 body)所拥有的属性(这些子元素诸如 p, td, ul, ol, ul, li, dl, dt,和 dd)。不需要另外的规则,所有 body 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 Verdana 字体,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也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那时候对标准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比方说,Netscape 4 就不支持继承,它不仅忽略继承,而且也忽略应用于 body 元素的规则。IE/Windows 直到 IE6 还存在相关的问题,在表格内的字体样式会被忽略。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友善地对待Netscape 4

幸运地是,你可以通过使用我们称为 "Be Kind to Netscape 4" 的冗余法则来处理旧式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的问题。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p, td, ul, o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4.0 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不过他们可以理解组选择器。这么做虽然会浪费一些用户的带宽,但是如果需要对 Netscape 4 用户进行支持,就不得不这么做。

继承是一个诅咒吗?

如果你不希望 "Verdana, sans-serif" 字体被所有的子元素继承,又该怎么做呢?比方说,你希望段落的字体是 Times。没问题。创建一个针对 p 的特殊规则,这样它就会摆脱父元素的规则: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td, ul, ol, u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p  {
     font-family: Times, "Times New Roman", serif;
     }

CSS 派生选择器

派生选择器

通过依据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关系来定义样式,你可以使标记更加简洁。

在 CSS1 中,通过这种方式来应用规则的选择器被称为上下文选择器 (contextual selectors),这是由于它们依赖于上下文关系来应用或者避免某项规则。在 CSS2 中,它们称为派生选择器,但是无论你如何称呼它们,它们的作用都是相同的。

派生选择器允许你根据文档的上下文关系来确定某个标签的样式。通过合理地使用派生选择器,我们可以使 HTML 代码变得更加整洁。

比方说,你希望列表中的 strong 元素变为斜体字,而不是通常的粗体字,可以这样定义一个派生选择器:

li strong {
    font-style: italic;
    font-weight: normal;
  }

请注意标记为 <strong> 的蓝色代码的上下文关系:

<p><strong>我是粗体字,不是斜体字,因为我不在列表当中,所以这个规则对我不起作用</strong></p>

<ol>
<li><strong>我是斜体字。这是因为 strong 元素位于 li 元素内。</strong></li>
<li>我是正常的字体。</li>
</ol>

在上面的例子中,只有 li 元素中的 strong 元素的样式为斜体字,无需为 strong 元素定义特别的 class 或 id,代码更加简洁。

再看看下面的 CSS 规则:

strong {
     color: red;
     }

h2 {
     color: red;
     }

h2 strong {
     color: blue;
     }

下面是它施加影响的 HTML:

<p>The strongly emphasized word in this paragraph is<strong>red</strong>.</p>
<h2>This subhead is also red.</h2>
<h2>The strongly emphasized word in this subhead is<strong>blue</strong>.</h2>

CSS id 选择器

id 选择器

id 选择器可以为标有特定 id 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

id 选择器以 "#" 来定义。

下面的两个 id 选择器,第一个可以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红色,第二个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绿色:

#red {color:red;}
#green {color:green;}

下面的 HTML 代码中,id 属性为 red 的 p 元素显示为红色,而 id 属性为 green 的 p 元素显示为绿色。

<p id="red">这个段落是红色。</p>
<p id="green">这个段落是绿色。</p>

注意:id 属性只能在每个 HTML 文档中出现一次。想知道原因吗,请参阅 。

id 选择器和派生选择器

在现代布局中,id 选择器常常用于建立派生选择器。

#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上面的样式只会应用于出现在 id 是 sidebar 的元素内的段落。这个元素很可能是 div 或者是表格单元,尽管它也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其他块级元素。它甚至可以是一个内联元素,比如 <em></em> 或者 <span></span>,不过这样的用法是非法的,因为不可以在内联元素 <span> 中嵌入 <p> (如果你忘记了原因,请参阅 )。

一个选择器,多种用法

即使被标注为 sidebar 的元素只能在文档中出现一次,这个 id 选择器作为派生选择器也可以被使用很多次:

#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sidebar h2 {
	font-size: 1em;
	font-weight: normal;
	font-style: italic;
	margin: 0;
	line-height: 1.5;
	text-align: right;
	}

在这里,与页面中的其他 p 元素明显不同的是,sidebar 内的 p 元素得到了特殊的处理,同时,与页面中其他所有 h2 元素明显不同的是,sidebar 中的 h2 元素也得到了不同的特殊处理。

单独的选择器

id 选择器即使不被用来创建派生选择器,它也可以独立发挥作用:

#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

根据这条规则,id 为 sidebar 的元素将拥有一个像素宽的黑色点状边框,同时其周围会有 10 个像素宽的内边距(padding,内部空白)。老版本的 Windows/IE 浏览器可能会忽略这条规则,除非你特别地定义这个选择器所属的元素:

div#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

CSS 类选择器

在 CSS 中,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在上面的例子中,所有拥有 center 类的 HTML 元素均为居中。

在下面的 HTML 代码中,h1 和 p 元素都有 center 类。这意味着两者都将遵守 ".center" 选择器中的规则。

<h1 class="center">
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aligned
</h1>

<p class="center">
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aligned.
</p>

注意:类名的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它无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和 id 一样,class 也可被用作派生选择器:

.fancy td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类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内部的表格单元都会以灰色背景显示橙色文字。(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一个 div)

元素也可以基于它们的类而被选择:

td.fancy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

在上面的例子中,类名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将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td class="fancy">

你可以将类 fancy 分配给任何一个表格元素任意多的次数。那些以 fancy 标注的单元格都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那些没有被分配名为 fancy 的类的单元格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还有一点值得注意,class 为 fancy 的段落也不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当然,任何其他被标注为 fancy 的元素也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这都是由于我们书写这条规则的方式,这个效果被限制于被标注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即使用 td 元素来选择 fancy 类)。

CSS 属性选择器

对带有指定属性的 HTML 元素设置样式。

可以为拥有指定属性的 HTML 元素设置样式,而不仅限于 class 和 id 属性。

注释:只有在规定了 !DOCTYPE 时,IE7 和 IE8 才支持属性选择器。在 IE6 及更低的版本中,不支持属性选择。

属性选择器

下面的例子为带有 title 属性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

[title]
{
color:red;
}

属性和值选择器

下面的例子为 title="baidu" 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

[title=baidu]
{
border:5px solid blue;
}

属性和值选择器 - 多个值

下面的例子为包含指定值的 title 属性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适用于由空格分隔的属性值:

[title~=hello] { color:red; }

下面的例子为带有包含指定值的 lang 属性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适用于由连字符分隔的属性值:

[lang|=en] { color:red; }

设置表单的样式

属性选择器在为不带有 class 或 id 的表单设置样式时特别有用:

input[type="text"]
{
  width:150px;
  display:block;
  margin-bottom:10px;
  background-color:yellow;
  font-family: Verdana, Arial;
}

input[type="button"]
{
  width:120px;
  margin-left:35px;
  display:block;
  font-family: Verdana, Arial;
}

CSS 选择器参考

选择器描述
用于选取带有指定属性的元素。
用于选取带有指定属性和值的元素。
用于选取属性值中包含指定词汇的元素。
用于选取带有以指定值开头的属性值的元素,该值必须是整个单词。
匹配属性值以指定值开头的每个元素。
匹配属性值以指定值结尾的每个元素。
匹配属性值中包含指定值的每个元素。

如何创建 CSS

如何插入样式表

当读到一个样式表时,浏览器会根据它来格式化 HTML 文档。插入样式表的方法有三种:

外部样式表

当样式需要应用于很多页面时,外部样式表将是理想的选择。在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改变一个文件来改变整个站点的外观。每个页面使用 <link> 标签链接到样式表。<link> 标签在(文档的)头部:

<head>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mystyle.css" />
</head>

浏览器会从文件 mystyle.css 中读到样式声明,并根据它来格式文档。

外部样式表可以在任何文本编辑器中进行编辑。文件不能包含任何的 html 标签。样式表应该以 .css 扩展名进行保存。下面是一个样式表文件的例子: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不要在属性值与单位之间留有空格。假如你使用 “margin-left: 20 px” 而不是 “margin-left: 20px” ,它仅在 IE 6 中有效,但是在 Mozilla/Firefox 或 Netscape 中却无法正常工作。

内部样式表

当单个文档需要特殊的样式时,就应该使用内部样式表。你可以使用 <style> 标签在文档头部定义内部样式表,就像这样:

<head>
<style type="text/css">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style>
</head>

内联样式

由于要将表现和内容混杂在一起,内联样式会损失掉样式表的许多优势。请慎用这种方法,例如当样式仅需要在一个元素上应用一次时。

要使用内联样式,你需要在相关的标签内使用样式(style)属性。Style 属性可以包含任何 CSS 属性。本例展示如何改变段落的颜色和左外边距:

<p style="color: sienna; margin-left: 20px">
This is a paragraph
</p>

多重样式

如果某些属性在不同的样式表中被同样的选择器定义,那么属性值将从更具体的样式表中被继承过来。

例如,外部样式表拥有针对 h3 选择器的三个属性:

h3 {
  color: red;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8pt;
  }

而内部样式表拥有针对 h3 选择器的两个属性:

h3 {
  text-align: right; 
  font-size: 20pt;
  }

假如拥有内部样式表的这个页面同时与外部样式表链接,那么 h3 得到的样式是:

color: red; 
text-align: right; 
font-size: 20pt;

即颜色属性将被继承于外部样式表,而文字排列(text-alignment)和字体尺寸(font-size)会被内部样式表中的规则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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