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英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简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中国人大网消息,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杜万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人物库资料显示,南英,1954年4月生,曾任黑龙江省高院院长,2009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杜万华,1954年1月生,2007年6月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南英简历
南英,男,汉族,1954年4月生,陕西汉中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1969.12-1975.03 解放军后字201部队战士
1975.04-1977.0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77.03-1980.02 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0.02-1983.04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1983.04-1985.07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副处级)
1985.07-1992.10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2.10-1998.11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1997.09-1998.10挂职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8.11-2000.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0.09-2004.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1998.09-2002.09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09-2005.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9.06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9.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至2017.12)、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万华简历
杜万华,男,汉族,1954年1月生,四川雅安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理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70.09-1976.04 四川雅安化工厂工人
1976.04-1978.09 四川雅安化工厂子弟学校教师
1978.09-1982.09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09-1985.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86.03 西南政法学院法理教研室助教
1986.03-1989.08 西南政法学院法理教研室讲师
1989.08-1991.03 西南政法学院法理教研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主任
1991.03-1995.01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5.01-1996.05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正处级)、副教授(其间:1995.09-1996.04香港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1996.05-2000.09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员
2000.09-2001.1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处长
2001.12-2002.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巡视员、综合处处长
2002.06-2003.04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处长、审判员(副局级)
(2001.07-2002.10挂职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3.04-2005.06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05.06-2007.06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正局长级)
2007.06-2007.0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政治部副主任
2007.08-2012.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2.06-2012.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2.12-2017.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