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10亿私银产品引争议 招行: 没有违约, 亦无刚兑责任

代销10亿私银产品引争议 招行: 没有违约, 亦无刚兑责任

随着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下发,打破刚性兑付势在必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招商银行代销的10亿规模“弘毅一期”夹层基金出现违约,被市场解读为打破刚性兑付的典型案例,更是引发了对打破刚兑的热议。

“这跟监管说的打破刚兑并不是一个范畴”,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王菁日前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招行代销的这款产品不是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而是定向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这类产品受证监会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规定监管,是不会亦不允许向投资者约定预期收益,也没有刚性兑付的责任。

而弘毅投资也发表声明称,该基金募资对象仅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资质要求的特定合格投资者,且未对任何投资人做出任何保本或保收益的违规承诺,“目前正处于基金协议规定的正常清算期间,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

焦点:是否违约各执一词

1月4日,有媒体报道称,招行代销的弘毅投资夹层基金“弘毅一期”本应于2017年9月到期,但产品兑付还未完成,客户认为自己购买的产品遭遇违约。

报道称该客户是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客户,于2013年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首体支行客户经理介绍下,投资2000万购买了“弘毅一期”夹层基金。

据了解,“弘毅一期”夹层基金首次交割于2013年9月,基金期限采取3+1结构,据合同显示,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1年,这也意味着该合伙企业于2017年9月到期。

据2017年二季度基金管理报告显示,“弘毅一期”共投资了6个项目,其中3个项目已经实现退出;但对融众小贷(二期)、中联重机、上海誉丰的投资,则至今未能完成。

由于“弘毅一期”夹层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中有3个项目尚未退出,截至目前,客户的已分配金额为投资资金的79%,剩余投资资金还在回收阶段。“后续资金能够收回什么程度取决于3个项目的清算回款情况”,王菁表示。

那么,该产品是否已经违约?弘毅投资在官网发表声明称,弘毅夹层基金目前正处于基金协议规定的正常清算期间,相关项目正在有序处置和资金回收阶段。

据记者获得的合同也明确显示:“清算期为1年,在1年以内无法清算完成的,由清算人决定适当延长。”

“根据合同来看,尚不能认定构成违约”,上海某知名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昨天向南都记者表示,私募投资基金依据合同延长投资期限,本身就属于投资的风险之一,投资人在投资时应充分阅读合同条款,并理解其表达的含义。

北京某大型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招行在合同中对于“弘毅一期”夹层基金的存续期限,包括正常存续期限和清算期限的内容有加粗加横线予以明确提示,投资者应该要对相关条款予以特别注意。

招行:不存在打破刚兑

由于报料的客户多次提到客户经理在介绍产品时承诺有预期收益率,这也被市场解读为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的典型案例。据此前媒体报道显示,招行客户经理向该客户称,“弘毅一期”夹层基金的预计年化收益率11%-13%。

代销银行客户经理是否对产品承诺预期收益?王菁回应称,该产品没有对客户约定收益,本身也没有刚性兑付的责任在里面,“我们翻遍了所有记录,也没有看到过11%-13%预期收益这项数字”。

而招行方面也在此前的回应中表示,产品的本金回收及收益获取,取决于投资标的的投资回报情况。

据招行提供的产品结构显示,弘毅一期(深圳)夹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由弘毅夹层(深圳)投资管理中心作为管理合伙人(G P),联想控股、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弘毅夹层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科控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深圳市嘉源中和创业投资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LP)。

“弘毅一期”夹层基金规模为10 .4045亿元。从认缴情况来看,弘毅夹层(深圳)投资管理中心认缴0 .807亿元,联想控股认缴1亿元,招商财富认缴8.3975亿元,其中招行私行客户作为委托人的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弘毅夹层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缴约7.4亿元。

据王菁介绍,“弘毅一期”资管计划的投资门槛是600万元起购,“我们行的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私募、信托这些产品只对符合监管要求的高净值客户提供。”

针对客户提出该产品是由联想控股进行担保的质疑,王菁表示,联想并没有担保,只是这10亿元的基金里面,联想作为投资者之一也跟投了1亿元,而且是平层,并没有优先劣后的关系,也不存在客户所说的担保情况。

争议:有无充分揭示风险

“弘毅一期”夹层基金所投资的6个项目,有3个项目未实现退出。作为代销银行,招行在产品筛查、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环节,是否做到了卖者有责?

对于招行在私行代销产品的准入情况,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吴春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招行不仅会根据综合要素对产品管理人展开了细致尽职调查,了解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和投资运营情况,还通过总行内部审批流程,层层对管理人和拟代销产品进行审查,只有通过最终审核的产品才能进行代销。

在风险揭示环节,报料人认为,招行代销产品在出现风险时,招行私人银行部工作人员始终未对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对此,王菁回应称,由于私人银行产品的沟通时间比较长,招行专门设置了比较私密的接洽室单独和客户沟通,以前述报料客户为例,客户经理在销售前向客户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由客户书面确认,之后其主管和资深投资顾问进行二次风险提示并再次请客户书面确认。

除了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王菁还补充道,在投资客户面签结束后,在交易划款环节,相关的客户服务人员还会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提示包括投资产品名称、投资金额、是否知晓有损失本金的风险以及投资的产品类型等,保证客户充分知晓风险情况。

在客户购买产品之后,代销银行是否有做好信披工作?对此,吴春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银行会将每个私募类代销产品的季报报告、年度报告及其它信息披露报告,通过服务人员或客户经理披露给客户,自2016年9月开始,客户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随时调阅所购买私募产品的信息披露报告。

采写:南都记者 田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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