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整顿“箭在弦上” 上海要求各平台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上海发布现金贷整顿细则
近年来,网贷平台乱象丛生,尤其近一年来现金贷更是被推至风口,现金贷整顿迫在眉睫。据亚洲财经网了解,近日,上海互金整治办于日前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区整治办应责成辖内开展“现金贷"业务的相关企业,对照监管要求停止违规业务,并及时提交整改方案或退出计划(应明确具体整改或退出时限,相关债权债务处置措施等)。此项工作应在2018年2月底之前完成。
据悉,此次规范整顿主要对象是各类机构开展的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对各类违规开展“现金贷"业务机构及时进行约谈检查、督促整改,进一步促进化解、处置“现金贷"业务中存在的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根据通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同时,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含利息及各种费用)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通知指出,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1)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2)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通知称,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开展现金贷业务应符合9项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细分了网络小贷和P2P网贷行业涉及现金贷业务的整改工作。其中,P2P网贷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应符合9项要求:
1、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
2、禁止从借贷本金中预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
3、禁止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4、不得将客户信息采集、要瓦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5、撮合借贷资金的本息应当直接通过借款人银行账户收付,不得通过合作的第三方机构账户代为收付。
6、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7、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
8、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撮合服务。
9、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现金贷整顿“箭在弦上”
随着全国范围内对“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如何遏制高涨的逾期率,成为各网贷平台的当务之急。由于平台暂停放款或者暂停借款展期,一些靠“拆东墙补西壁”的借款用户顿时就暴露了其多头借贷的软肋,从2017年12月上旬开始,“现金贷”平台陆续出现大规模逾期。
某“现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以前平台的逾期率约为20%,现在不论平台好坏,基本上首次借款逾期率都上升到40%,中小平台已飙升到60%。而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现在平台的催回率也下降了,以前逾期10天以内能催回来70%左右,目前的催回率仅为45%至50%。
此次上海发布的《通知》指出,在2018年1月底之前,各区整治办根据前期监管部门提供名单,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等相关信息,初步确定辖内开展现金贷业务的企业名单;对规模影响大、举报投诉多、不落实监管要求的相关企业,需及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在2018年2月底之前,各区整治办排查辖内开展现金贷业务的相关企业对照监管要求,立即停止开展违规业务,并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或业务退出计划。另外,对于不配合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将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