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之一:简介和使用
一,简介
由脚本语言(基于ECMAScript标准),文档对象模型(W3C的标准),浏览器对象模型(非标准)组成。
脚本语言定义了语法;文档对象模型定义了操作HTML页面的接口;浏览器对象模型定义了操作浏览器的方法。
二,使用
使用<script>标签
1>常用属性:
type,必需,是language的替代属性,通常值为text/javascript
src,可选,指定外部脚本文件。
2>使用方式:
a>在HTML的<script>标签中编写JavaScript脚本。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sayHi(){ alert("Hi!"); } </script>
b>通过<script>标签的src属性,指定外部JavaScript脚本文件。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example.js"></script>
推荐,使用外部导入方式,有开发易于维护,浏览器可缓存等优点。
注意,如果指定了外部文件,则标签中不可嵌入代码。并且因为可以指定不同域的外部脚本文件,因此有安全风险。
3>执行顺序:
如果脚本放在<head>元素中,浏览器会先运行脚本,再加载HTML页面。
如果脚本放在<body>并位于最下方,浏览器就会先加载HTML页面,再运行脚本。
推荐,第二种模式,使用户感觉页面快。
4>小技巧:
a> 在XHTML中使用javascript时,由于XHTML将HTML视为XML的一种应用,而XML中语法严格,是不允许使用类似<的字符的。因此在面对使用XHTML规则解析的浏览器时,需要采用实体如<来替换;或者使用CData来包含JavaScript。
但由于使用HTML规则的浏览器不支持CData,为了同时兼容HTML和XHTML,则要将CData标记注释,类似hack的写法,如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CDATA[ ... //]]> </script>
b> 影响执行效果的文档模式
HTML文档可声明为混杂模式和标准模式,浏览器在解析时,效果也将不尽相同。如果没有为HTML声明文档类型,则浏览器会开启混杂模式。为了达到浏览器兼容,最好声明为标准模式。
c> <noscript>元素
该元素的内容只有在浏览器不支持脚本和禁用了脚本时才会显示,用来提示用户该情况。
d> 结束标签</script>
不要在代码没有结束前,出现任何"</script>"字符串,如必须,则通过"</scr"+"ipt>"。另,不要使用DHTML的简写模式结束标签,IE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