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诉三星侵犯专利案一审胜诉 专家称九成以上的专利诉讼以和解结束
1月11日上午,华为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宣判,深圳中院知识产权第二庭宣布,被告三星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形式,侵害华为专利权的行为,驳回华为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是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揭牌办公后首次宣判的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案件,敲响了该法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第一槌。华为方面表示,法院的本次判决体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在持续巩固完善。相信通过尊重和保护彼此的知识产权,让研发投入有回报,可以促进行业创新,推动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纠葛始末
2016年5月25日,华为公司宣布,在美国和中国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包括加州北区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华为在诉讼中要求三星公司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华为进行赔偿。
案件主要涉及FRAND(公平、公正、无歧视原则)问题和技术事实的查明与认定问题。关于FRAND问题,涉及双方在进行标准必要专利交叉许可谈判时,对于许可协议无法达成,华为与三星谁存在过错的问题。关于技术事实的查明与认定问题,涉及华为在本案中要求保护的专利是否为4G标准必要专利,三星是否实施了侵害华为专利权的行为,以及三星的抗辩主张能否成立等问题。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三星方面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方式侵害两案涉案专利权的行为,深圳市南方韵和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以销售、许诺销售的方式实施侵害两案涉案专利权的行为,驳回华为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判决,三星方面可依法上诉。
也要指出的是,除了这一起诉讼, 2016年6月,华为曾将三星起诉至泉州中院,诉称包括三星最新款Galaxy S7 (G9300)在内的共计16款三星手机产品涉嫌专利侵权,并索赔8050万元(含合理支出费用50万元)。2016年7月,三星反诉华为,称华为Mate8、荣耀等手机和平板电脑使用了其“用于在移动通信系统中发送和接收随机化小区间干扰的控制信息的方法和装置”、“记录活动图像数据的方法和数码照相机”等六件专利的专利权人。2017年4月,泉州中院受理的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件一审判决三星侵权,三星不满法院判决,2017年12月,福建省高院二审终审判决三星的上诉请求被驳回。
诉讼背后
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把知识产权称为“核保护伞”,专利已经成为科技企业商业竞争的重要武器。在此次诉讼事件的背后,隐含的是双方对日益饱和的手机市场的激烈争夺。作为全球前两大安卓手机厂商,华为和三星当前正在多个市场持续正面交火。
专利也是手机厂商参与国际竞争无法回避的一环,华为和三星之外,手机市场专利摩擦也正常态化。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老杳认为,诉讼的目的是和解,九成以上的专利诉讼以和解结束。
“每谈起中国手机出海,总有人跳出来说专利是中国手机的拦路虎。虽然中国手机品牌涉嫌专利的纠纷会越来越多,目前来看,专利不会成为中国手机出海的拦路虎。早在几年前,中国各大手机品牌已经开始重视专利授权,像小米已经和Nokia、微软、杜比等签署专利授权,其它品牌也都正在积极谈判中。由于发改委的介入和监督,保证了中国手机品牌在专利授权上FRAND原则的执行,相信未来几年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老杳指出。
也必须指出的是,作为商业竞争利器的知识产权,在中国还没有发挥出足够的威力。华为副总裁、首席法务官宋柳平此前在一个内部知识产权论坛上透露了一组数据,中国一件侵权专利的平均判赔是8万元人民币,而美国是450万到500万美金;中国一件专利平均交易额为2万元人民币,美国为25万到45万美金。
“专利是以地域为边界的权利,衡量其价值的世界标准是销售和制造产品的总量。中国是世界三大市场之一,同时作为世界制造中心,世界近80%的手机在中国制造,这意味着销往世界的手机是在中国专利的覆盖之下的,中国专利有着极高的内在价值,然而按照判赔计算,中国专利的现实价值很低。”宋柳平说。
多位律师以及学者表示,当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使得侵权成本很低,同质化竞争泛滥,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没有发挥出鼓励先进的功能。根据世界知识产权局组织的数据,中国专利数量已连续5年世界第一,当然专利的质量仍有待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