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通讯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
【TechWeb报道】4月16日消息,上交所上市公司国美通讯日前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
国美通讯公告截图
国美通讯公告称,上交所对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19个问题需要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上交所问询函所提的问题主要在行业和经营信息、本期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三个方面。
《问询函》具体内容:
一、行业和经营信息
1.通讯设备 ODM 业务
随着手机 ODM 行业竞争激烈且集中度逐步提升,马太效应明显,前几大厂商严重挤压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空间,行业竞争风险日益加剧,请公司分产品补充披露以下问题:(1)结合手机整机和主板出货量、市场占有率、特有技术等,对比同行业公司明确公司所处行业地位;(2) 结合主要产品工艺流程、经营模式、生产盈利模式、销售和采购方式等,分析公司主要优势和核心竞争力;(3)针对前述 ODM 业务风险和公司自身优劣势,说明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实施效果。
2. 自有品牌手机业务
公司本年度发展自有品牌手机业务,并与国美电器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国美)作为自有品牌手机的研发和销售平台,大力建设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且在印度建立销售渠道,本期自有手机营业收入已达 1.1 亿元。请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补充披露以下信息:(1) 结合主要产品工艺流程、生产盈利模式、核心技术、品牌营销定位等,分析公司主要优势和核心竞争力;(2)公司自有品牌手机销量和所采用的具体销售和采购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代理和直销的比例、代理商销售退回政策、销售结算政策,以及不同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政策等;(3)公司向关联方天津鹏盛物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 2740 万元,同时对方向公司预付货款余额为约 7700 万元,请补充说明二者业务合作模式,定价依据,收入确认是否合理等;(4)自有品牌手机在海外销售的金额和销量。
3.公司于 2016 年底收购德景电子,其原股东承诺德景电子 2016-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0 万元、8,000 万元和 10,000 万元。2017 年度德景电子业绩承诺完成率仅为 93.85%。公司披露未实现业绩承诺原因为新开发的自有品牌手机业务尚未起量,而原有 ODM 业务受开发自有品牌手机的影响低于预期。结合国内手机出货量首次下滑,竞争加剧的行业趋势,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信息:(1)结合德景电子近三年 ODM 业务出货量变化、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变化情况等,量化说明 ODM 业务受影响程度,以及对其业绩的具体影响;(2) 若 ODM业务所受影响进一步加剧,且自有品牌手机短期内难以产生收益,对德景电子未来业务发展和业绩可能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3)公司披露的应对措施主要为积极开拓海外业务,请公司量化分析本期实施效果,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4)德景电子 2016-2017 年度财务报表。
二、本期经营情况
4.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均大幅下滑,与去年毛利率水平相比,整机、主板以及 OEM 业务毛利率下滑幅度分别为-28.50%、-41.76%和-50.63%。且国外业务 5.14%的毛利率远低于国内业务 12.57%的毛利率。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原材料波动情况以及产品售价等,分产品和业务板块说明毛利率显著下滑的原因,并进行同行业比较分析;(2) 明确其他业务的具体内容,其毛利率高达 22.23%,且比去年大幅上升的原因;(3) 结合定价依据,产品销售策略和成本构成等,分析自有品牌手机业务的毛利率仅为 3.08%,远低于整机 ODM 的 8.08%毛利率的原因;(4) 结合产品构成、产品技术含量、定价和支付政策等,分析国内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国外业务的毛利率水平的原因。
5.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 10.78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49.05%,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公司业务稳定性影响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6 年度德景电子的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2)近两年前五大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3)是否存在对大客户依赖,公司为稳定客户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6.根据年报披露,本期海外销售营业收入为 9.25 亿元,占比 42.7%。第一大客户为印度运营商 Reliance Retail Limited,第二和第三大客户分别为具有外贸服务业务的供应链公司,海外销售对公司业绩影响重大。同时,外币金融资产中的应收账款为 3.86 亿元,余额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信息:(1)海外业务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模式和信用政策;(2)结合上述业务环节,披露海外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3)涉及海外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款期,对相关风险的管控措施;(4)会计师对海外销售业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
7.对 ODM 厂商和手机品牌厂商来说,出货量是明确年度经营成果和行业地位的关键信息,请公司分产品补充披露近三年的产销量情况分析表,包括但不限于产量、销量和存货量等,并分析相关变动的主要原因。
8.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为约 11.5 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总额的52.32%。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前三季度均为负,第四季度为 2957 万元,公司主要业务和利润均集中在第四季度。请公司结合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和行业特性,包括但不限于各业务板块的合同签订、生产和交货周期,结算、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政策等,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突增的原因。
9.技术研发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本期研发投入高达 1.3 亿元,其中 68.61%资本化,资本化比重较高。鉴于去年可比数据主要为家电业务,缺乏可比性。请公司结合德景电子以往年度数据,补充披露研发相关信息:(1)结合研发流程,针对性的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确认标准和时点等;(2)相关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应用产品、项目进展和拟达到的目标,并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3)2016 年度德景电子研发人员的数量,对变动情况进行分析;(4)2016 年度德景电子研发投入总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本年度是否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5)结合具体研发项目、形成专利,以及使用目的等,对比 2016 年数据,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依据,并对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及变化情况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10. 2016 年 5 月 16 日,凌青将其持有的惠州德恳电子 29%的股权按照 5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朝超。仅仅时隔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景电子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收购德恳电子自然人股东所持其 49%的股权,收购价格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对该子公司估值为一年前的 10 倍。请补充披露:(1) 德恳电子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2)说明评估值快速上涨的原因、定价依据、溢价收购的合理性,以及上述交易是否损害了上市公司股东利益;(3)若有评估报告,请补充披露。
11. 年报披露,劳务外包工时总数为 212 万小时,报酬总额为 3624 万元,且公司存货中涉及委托加工物资。前期,德景电子存在外协生产模式,年报未明确本期是否仍存在外协生产模式,以及上述项目为公司 OEM 业务相关亦或外协生产相关,请公司补充说明: (1)劳务外包的具体内容,是否为主营业务相关,是否涉及外协生产;(2)若涉及外协生产,请明确自主生产与外协生产出货比例,外协生产模式的前五大生产商、具体生产模式及会计处理等;(3) 委托加工物资的具体用途和大幅上升的原因,若涉及外协加工,请明确相关物资管控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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