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施工” 县市级监察委密集挂牌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阚枫)去年11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全国各地推开,迄今,多省份县市级监察委密集挂牌亮相。各地省市县三级监察委何时组建完成?试点地区监察委的执纪成绩单如何?
县市两级监察委密集挂牌
进入新年以来,不少省份迎来首个监察委挂牌亮相。例如,1月3日,江苏首家监察委在淮安市洪泽区监察委员会挂牌;1月5日,贵州首家监察委在贵阳市挂牌成立;1月6日,山东省首家监察委在菏泽市挂牌。
去年10月底,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根据公开报道,目前,辽宁、安徽、吉林等省份已完成了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而在黑龙江,根据《黑龙江日报》的1月6日的报道,黑龙江已在全国率先完成市、县(市、区)两级监察委挂牌。
多省份公布监察委组建时间表
记者观察,自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以来,各省份监察委的组建时间表不尽相同。
例如,安徽、湖南、辽宁、江苏等省份明确将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组建工作。
云南等省份要求2月中旬前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组建,四川、河南等省份要求2月上旬前完成组建,青海、贵州等省份则明确将在2月底完成组建挂牌。
按照上述中办发布的《方案》,在2017年底2018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使改革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
本月,2018年的省级地方两会将密集召开,在各地已经公布的省级人代会拟定议程中,涉及选举的事项中,多数省份明确,将选举省级监察委主任。
试点一年,三地监察委执纪成绩如何?
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去年初的省级人代会上,上述三试点地的省级监察委主任选举产生。
改革试点一年来,三地监察委的“执纪成绩单”如何?
日前,北京市纪委通报,北京市监察委以及各区的监察委成立已近一年,改革后,北京的监察对象人数从21万增加到99.7万,12项调查措施全使用,留置61人。北京把原来纪委和检察院负责追逃追赃工作的力量统一整合后,2017年北京市共追回外逃人员32人,是2016年全年的两倍。
在山西,近期,媒体披露,截至2017年8月底,山西省各级纪委监委监督监察对象共计297万人,与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对象相比增长18.74%。2017年1月至10月,山西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万人次,同比增长16.8%。
除了北京和山西,去年底,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接受中纪委网站访谈时透露,监察体制改革后,浙江全省监察对象为70.1万人,增长了83.02%。去年1月至10月,全省处置问题线索数同比上升77.1%,立案数同比上升0.9%,处分数同比上升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