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开启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开启

新年伊始,新三板市场改革动作频频。1月12日,证监会明确了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时存在“三类股东”的监管政策。一些含有“三类股东”问题的新三板企业拟转板IPO时的相关条件和程序更加明确;15日,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开启,此举有望进一步激活市场交易,改善市场定价的有效性

本报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祝惠春报道: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方式今日上线,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正式落地。新交易系统首日运行平稳,当日竞价交易的企业有371家,占比3.6%。截至收盘,全市场共有773家公司发生交易,成交额1.20亿元。

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以下简称《转让细则》),标志着深化新三板改革迈出关键步伐。

本次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为持续改善流动性奠定基矗此次改革“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改革交易制度,二是优化完善分层制度,三是解决“三类股东”问题。市场广泛关注新三板引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和盘后大宗交易。此次引入集合竞价,将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盘中时段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与做市转让两种,供挂牌企业自主选择。与市场分层配套,对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实施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基础层采取每日收盘时段1次集合竞价,创新层采取每小时撮合1次的集合竞价,每天共5次。新三板引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将改善市场定价的有效性。

至此,在新三板,协议、做市、竞价三种转让方式全部上线。专家认为,新三板此轮改革将为再分层推出精选层,以及由集合竞价升级为连续竞价两项改革留下想象空间。新三板自身改革发展在2018年值得期待。

2017年年末,北京市委书记蔡奇称要发展与首都地位匹配的现代金融业,尤其提到“加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重点聚焦新三板建设”。这带给市场无限遐想。对新三板企业来说,目前,“三类股东”问题已有解决途径,新三板集合竞价方式开启。随着改革的深化,新三板公司不管是转板IPO还是坚守,都值得期待。

企巢新三板学院院长程晓明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不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的“附庸”,并不是为A股培养后备队的。新三板未来很有可能成为中国第三个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也是中国版的纳斯达克。未来中国创新企业,代表中国经济发展方向的优秀企业会聚集在新三板。“事情要一步一步来,但未来的发展方向不会变。即使不存在‘三类股东’问题了,也未必非要转板去主板,高科技企业就留在新三板,期待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到位。”程晓明说。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表示,新三板此次改革最大的看点就是交易制度改革。尽管集合竞价面世仍有令人不满意之处,但是改革迈出了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在探索中循序渐进。尽管改革没有一步到位,但新三板的改革空间已经打开。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新三板是一个新市场,前景广阔。不过,A股市惩新三板市场区别会非常大。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五年内,如何在这两个市场之中做选择,需看企业自身情况。如果企业的规范性、持续经营能力达到A股IPO条件,那绝大部分的企业还是会选择去A股IPO。如果企业还不成熟,那就踏实留在新三板,享受新三板发展红利,在新三板进一步孵化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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