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开发者如何享受Objective-C

Ruby 和 Objective-C 这两种语言看上去好像天南地北:一种是动态语言,另一种则是静态语言;一种是解释型语言,另一种是编译型语言;一种有简洁的语法,另一种则是有点冗长的语法。从优雅的角度来看,Ruby似乎更能给我们一种自由的编程体验,所以很多人都放弃了Objective-C。

Ruby开发者如何享受Objective-C

但这是一个不幸的笑话。Objective-C其实并不像别人认为的那样是件紧身衣,它和Ruby一样都受Smalltalk影响,它拥有很多 Ruby开发者都喜爱的语言功能–动态方法查找、鸭子类型、开放的类和通常情况下高度可变的runtime等这些功能在Objective-C中同样存在,即使那些不出名的技术也是一样。Objective-C的这些功能都要归功于它的IDE和编译器,但也是因为它们才使你不能自由地编写代码。

但是等一下,怎么能说Objective-C是动态语言呢?难道它不是建立在C语言的基础上?

你可以在Objective-C代码中包含任何C或C++的代码,但这不意味着Objective-C仅限于C或C++代码。Objective- C中所有有意思的类操作和对象内省都是来自于一个叫Objective-C Runtime的东西。这个Objective-C Runtime可以和Ruby解释器相媲美。它包含了强大的元编程里所需要的所有重要特性。

其实C语言和Ruby一样是支持这些特性的,用property_getAttributesmethod_getImplementation方法就能将selector对应到具体实现(一个selector处理一个方法),并判断这个对象能否对这个selector做出反应,再遍历子类树。在Objective-C的众多方法中,最重要的就是objc_msgSend方法,是它推动了应用中的每次消息发送。

消息的传递

Smalltalk才是实至名归的第一种面向对象语言,它用“从一个对象发送信息给另一个对象”的新概念取代了“调用函数”的旧概念,对后面的语言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你可以在Ruby中通过这样写来实现消息的发送:

receiver.the_message argument 

Objective-C的实现方式和Ruby的差不多:

[receiver theMessage:argument]; 

这些消息实现了鸭子类型的方式,也就是说关注的不是这个对象的类型或类本身,而是这个对象能否对一个消息做出反应。

发送消息真的是非常棒的事,但是只有当消息在传送数据时,它的价值才会被发挥地更大:

receiver.send(:the_message, argument) 

[receiver performSelector:@selector(theMessage:) 


withObject:argument]; 

正如Ruby中方法需要symbol支持一样,Objective-C中selector也需要string来支持。(在Objective-C中没有symbol。)这样就可以让你通过动态的方式使用一个方法。你甚至可以通过NSSelectorFromString方法来使用string创建一个selector,并在一个对象里执行它。同样的,我们可以在Ruby中也可以创建一个string或symbol,并把传给Object#send方法。

当然,无论是哪种语言,一旦你将一个消息发送给不能处理该消息的对象,那么默认情况下就会抛出一个异常,还会导致应用的崩溃。

当你想在调用一个方法前判断一下这个对象是否能够执行这个方法,你可以用Ruby中的respond_to?方法来检查:

if receiver.respond_to? :the_message 


  receiver.the_message argument 


end 

Objective-C中也有差不多的方法:

if ([receiver respondsToSelector:@selector(theMessage:)]) { 


    [receiver theMessage:someThing]; 


} 

变得越来越动态

如果你想在一个不能修改的类(像系统类)中添加你想要的方法,那么Objective-C里的category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 很像Ruby中的“开放类”。

举个例子,如果你想将Rails中的to_sentence方法添加到NSArray类中,我们只需要对NSArray这个类进行扩展就好了:

@interface NSArray (ToSentence) 


- (NSString *)toSentence; 


@end 


 


@implementation NSArray (ToSentence) 


- (NSString *)toSentence { 


    if (self.count == 0) return @""; 


    if (self.count == 1) return [self lastObject]; 


    NSArray *allButLastObject = [self subarrayWithRange:NSMakeRange(0, self.count-1)]; 


    NSString *result = [allButLastObject componentsJoinedByString:@", "]; 


    BOOL showComma = self.count > 2; 


    result = [result stringByAppendingFormat:@"%@ and ", showComma ? @"," : @""]; 


    result = [result stringByAppendingString:[self lastObject]]; 


    return result; 


} 


@end 

Category是在编译的时候将方法添加到程序中 — 让我们在runtime中动态捕捉它们怎么样?

有些消息可以嵌套数据,就像Rails的dynamic finders。Ruby通过对method_missing 和 respond_to这两个方法的重写,先匹配模式,再将新方法的定义添加到这个对象中。

Objective-C中的流程是差不多,但我们不是重写doesNotRecognizeSelector:方法(相当于Ruby中的method_missing方法),而是在resolveClassMethod:方法中捕捉Category添加的方法。假设我们有一个叫+findWhere:equals:的类方法,它可以得到property的名称和值,那么通过正则表达式就可以很容易实现找到property的名字,并通过block来注册这个selector。

+ (BOOL)resolveClassMethod:(SEL)sel { 


    NSString *selectorName = NSStringFromSelector(sel); 


  


    NSRegularExpression *regex = [NSRegularExpression regularExpressionWithPattern:@"^findWhere(\\w+)Equals:$" options:0 error:nil]; 


    NSTextCheckingResult *result = [regex firstMatchInString:selectorName options:0 range:NSMakeRange(0, selectorName.length)]; 


    if (result) { 


        NSRange propertyNameRange = [result rangeAtIndex:1]; 


        NSString *propertyName = [selectorName substringWithRange:propertyNameRange]; 


  


        IMP implementation  = imp_implementationWithBlock((id) ^(id self, id arg1) { 


            return [self findWhere:propertyName equals:arg1]; 


        }); 


  


        Class metaClass = object_getClass(self); 


  


        class_addMethod(metaClass, sel, implementation, "@@:@@"); 


        return YES; 


    } 


  


    return [super resolveClassMethod:sel]; 


} 

这个方法的优点就是我们不需要去重写respondsToSelector:,因为每个在类中注册过的selector都会去调用这个方法。现在让我们调用[RGSong findWhereTitleEquals:@“Mercy”]。当findWhereTitleEquals:第一次被调用的时候,runtime并不知道这个方法,所以它会调用resolveClassMethod:,这时我们就将findWhereTitleEquals:这个方法动态添加进去,当第二次调用findWhereTitleEquals:的时候,因为它已经被添加过了,所以就不会再调用resolveClassMethod:了。

这里还有一些别的方法来实现捕捉动态方法。你可以通过重写resolveClassMethod: 和 resolveInstanceMethod:方法(就像上面的一样),可以将消息传递给不同的对象或全权接管这个“调用”,并在消息传递之前,做你想这个消息要完成的任何事。这些方法都会导致运行成本的增加,特别在-forwardInvocation:中会达到顶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实例化一个对象才能去执行它们。-forwardInvocation:方法中默认调用doesNotRecognizeSelector方法,这导致了应用的频繁异常或崩溃。

内省

动态方法决议并不只是像Ruby和Objective-C这样的语言的技术支持。你也可以通过在runtime中用一种有意思的方式去操作这些对象。

就像在Ruby中调用MyClass#instance_methods一样,你可以在Objective-C中调用class_copyMethodList([MyClass class], &numberOfMethods)来得到一个对象中方法的列表。你还可以通过class_copyPropertyList方法得到一个类中property的列表,它能在你的模型中实现不可思议的内省。比如在这个Rap Genius应用中,我们用这个功能来将JSON中的字典映射到本地对象上。

(如果你非常喜欢Ruby中的mixin,那么Objective-C强大的动态支持也能能实现同样的效果。 Vladimir Mitrovic有一个叫Objective-Mixin的库,它能在runtime时将一个类中的实现复制到另一个类中。)

现学现用

所有的动态工具都可以用来创建像Core Data这样的东西,Core Data是一个有点像ActiveRecord的持久化对象图。在Core Data中,relationship是“有缺陷的”,也就是说他们只有在被别的对象访问时,才会被加载。每个property的accessor和 mutator在runtime中都被重写(使用的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动态方法决议)。如果我们访问了一个还没有被加载的对象时,框架就会从持久性储存中 动态加载这个对象并将它返回。它保持了内存的低利用率,避免了在任何一个物体被获取时,实体对象图表都要被加载到内存中这样情况的发生。

当Core Data实体中的mutator被调用时,系统会将那个对象标记为需要清理,不需要去重写每个property的getter和setter。

这就是元程序,羡慕吧!

什么是编译器?

很明显,Objective-C和Ruby并不是同一种语言,目前为止最大的不同就是Objective-C是一种编译型语言。

这就是这些技术中最需要注意的地方。在编译时,编译器会先确定你应用使用的每个selector是不是都在应用中。如果你处理的这个对象有类型信息,那么编译器也会检查确保这个selector在头文件有声明过,这样做就是为了防止在对象中调用未声明的selector。有些方法可以绕过这些讨厌的限制,包括关闭相关的编译警告。这里就是实践元程序化的Objective-C最好的练习。

你可以通过将selector的类型储存为不知道的类型或id来从对象中删除这些类型信息。因为编译器不认识这个类型,所以它只能假设你的程序可以接受发给它的任何消息(假设这些消息在应用中的其他地方被声明了,并且相关的编译标识已经打开)。

善意的忠告:如果我们关掉编译器标识和把对象保存成id类型,那么将会非常危险的事!其实Objective-C中最好的东西之一就是编译器(是的,比元程序还要好)。类型检查保证了我们更快的写和重构代码,也是我们在编程时少犯错误。因为没有人会关掉那些警告,所以你很难去分享你那些id类型的代码。大部分Objective-C开发者还是更愿意使用更强的类型而不是元程序。

事实证明Objective-C更受束缚–但因为编译器能提高更多的安全性和速度,所以我们只能选择这样并承担后果。

事实再次告诉我们,这些语言都是差不多的,Ruby开发者应该享受Objective-C,即使那些中括号让我们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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