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 实控人遭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1月15日晚间,勤上股份(002638)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披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于1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勤上股份于2017年9月8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勤上股份立案调查。目前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经查,勤上股份存在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事实。
证监会认为,勤上股份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情形。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勤上股份责令改正,给与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同日,勤上股份的相关人员也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据了解,李旭亮作为勤上股份实际控制人,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2016年9月30日,在李旭亮认可下,胡玄跟在《收购及投资意向书》上签名并加盖勤上股份公章。胡玄跟实际履行勤上股份财务负责人之职,参与收购成都七中的筹划、实施、决策全过程。陈永洪作为勤上股份董事长,主要负责勤上股份的生产经营和日常行政工作。因此李旭亮、胡玄跟是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永洪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表示,李旭亮于2014年、2015年被证监会两次行政处罚,为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胡玄跟于2015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为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证监会拟决定对李旭亮、胡玄跟、陈永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30万元、1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对李旭亮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胡玄跟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