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赵顼简介

赵顼简介

宋神宗,英宗长子,谥号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英宗赵曙长子。嘉佑八年(1063)受封光国公;后又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受封淮阳郡王;治平元年(1064)进封颍王。治平三年立为皇太子,次年即帝位,是为神宗,时年20岁。1067年-1085年在位。即位后,由于对疲弱的政治深感不满,且他素来都欣赏王安石的才干,故即位后命王安石推行变法,以期振兴北宋王朝,史称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由于改革操之过急,不得其法,最终失败收场,不过神宗还是维持新法将近二十年。

人物简介

  宋神宗赵顼(原名仲针),宋朝第六位皇帝,英宗和宣仁圣烈高皇后长子,庆历八年戊子年四月十日戊寅  赵顼(1048年5月25日)生于濮安懿王宫邸睦亲宅〔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把这天定为“同天节”〕,属相鼠。神宗出生当天祥光照室,群鼠吐五色气聚集成云。神宗于治平四年正月八日(1067年1月25日)—元丰八年三月五日(1085年4月1日)在位,当政共计18年,年号熙宁:熙宁元年正月一日(1068年2月6日)—熙宁十年十二月六日(1077年12月23日)、元丰:熙宁十年十二月六日(1077年12月23日)—元丰八年三月五日(1085年4月1日),年号使用17年。元丰八年三月五日戊戌(1085年4月1日)神宗崩殂于福宁殿,享年37岁,殡于殿西阶,庙号神宗,群臣上谥英文烈武圣孝皇帝,十月二十四日乙酉,葬神宗于永裕陵。绍圣二年(1095年)九月,加谥绍天法古运德建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崇宁三年(1104年)十一月,改谥体天显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政和三年(1113年)十一月,加谥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

政治成就

灭夏之举
  时值夏惠宗在位,母党梁氏专权,西夏国势日非,宋神宗命兵伐西夏,期图一举歼灭西夏。在庆州(今甘肃庆阳)宋军大破夏军,占领西夏二千里土地。不过后来在永乐城之战中惨败,灭夏之举未能实现。事后,宋神宗在朝中当众痛哭。他有抱负,励精图治,想灭西夏,惜壮志未酬,于元丰八年饮恨而死,享年三十八岁。其子宋哲宗亲政后,竭尽所能完成父亲遗志。
启用人才
  据《宋史》记载,赵顼自幼“好学请问,至日晏忘食”。   当太子时就喜读《韩非子》,对法家“富国强兵”之术颇感兴趣;还读过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范仲淹对王安石的理财治国思想非常赞赏。   神宗即位时,北宋的统治面临一系列危机,军费开支庞大,官僚机构臃肿而政费繁多,加上每年赠送辽和西夏的大量岁币,使北宋财政年年亏空,据《宋史·食货志》记载,至治平二年(1065年)亏空已达1570多万。广大农民由于豪强兼并,高利贷盘剥和赋税徭役的加重,屡屡暴动反抗。值此内外忧患,财政困乏之际,神宗没有气馁,力图“思除历世之弊,务振非常之功”,表现出“励精图治,将大有为”,“奋然将雪数世之耻”的政治气概。  赵顼在即位之前已闻知王安石的政治抱负和才能,并“由是想见其人”,因此即位不数月,就让王安石出任江宁知府。几个月后,又召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寄以治国安邦的厚望。神宗对王安石的器重,引起了在朝老臣的不满。宰相韩琦执政三朝,本该辅佐新帝,有所作为,然而见神宗提拔新人,却坚辞相位,出判相州。神宗问:“卿去谁可属国者?王安石何如?”   韩琦说:“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表明了他反对王安石执政的态度。元老重臣富弼在罢相位时,也不同意任用王安石,而推荐了文彦博。对此,神宗或以不答相对,或以默然置之,坚持了自己的想法。除老臣外,当朝大臣如参知政事吴奎、御史中丞吕诲、参知政事唐介、侍读孙固等也都以王安石“护前自用”、“论议迂阔”、“狷狭少容”等为理由,极力反对王安石为相。面对种种阻挠,神宗不以为然,力排众议,于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果断地拜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委以重任,从而揭开了变法图治、富国强兵的序幕。
推行新法
  为了及时有效地制定和推行新法,神宗还特命设置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即制定户部、度支、盐铁三司条例的专门机构,由王安石和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主持。在这个机构中,神宗听从王安石的推荐,进一步起用了吕惠卿、章敦、蔡确、曾布、吕嘉问、沈括、薛向等一批新人,这些人都有一定的实际才干,对于协助王安石拟定和贯彻新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变法的过程中,神宗以君权的力量,保证了一系列新法的推行。熙宁二年,新法逐渐出台、实施,但是马上遭到朝内外一批守旧势力的攻击。他们不仅从新法的内容和效益上提出非难,而且在思想、道德上指责王安石“变祖宗法度”,“以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旧学”,“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鄙老成为因循,弃公论为流俗”。   在朝议纷纷面前,神宗虽曾一度犹豫,但终不为所动。至于学术、道德上的争论,神宗则认为“人臣但能言道德,而不以功名之实,亦无补于事”。他讲求道德与功名并重,对守旧势力反对变法,空言道德,在政治上无所作为甚为反感。   在王安石的解释下,他能理解王安石“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主张,并继续支持新政。在王安石与守旧势力的斗争中,神宗支持王安石,先后罢退一批反对变法的官员。如御史中丞吕公著“以请罢新法出颍州”;“御史刘述、刘琦、钱镠、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杨宗愈皆不得言,相继去”;“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夺职致仕”;欧阳修乞致仕,“乃听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文彦博言市易与下争利,“出彦博守魏”。相反,熙宁三年(1070年)神宗进一步提升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安石居相位,有了更大的权力,于是,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先后颁行天下,变法进入了高潮。
第一次失败
  神宗在即位之初,他对王安石富国强兵的变法主张极为欣赏,并在变法的前一阶段,即熙宁七年(1074年)以前,对新法的推行给予大力支持。如果没有神宗的支持与配合,王安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变法是不可能的。宋神宗的政治抱负和锐意改革的正确决策,保证了变法的成功,这对于改善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增强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新政维艰,元丰改制变法虽然在前一阶段取得胜利,但守旧势力的攻击并没有停止,特别是随着变法的逐步深入,触及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越严重,守旧势力的进攻就越猛烈。   于是,神宗开始左右摇摆,他希望在平衡各派势力的情况下,勉力维持新政 熙宁七年春,天大旱,久不雨,朝内外守旧势力以“天变”为借口,又一次掀起对变法的围攻。这一次围攻得到了仁宗曹后、英宗高后和神宗向后的支持。以太皇太后曹后为首的外戚参与反对变法,不能不对神宗产生巨大影响,这是因为英宗、神宗一系实非仁宗嫡嗣,只是由于仁宗无子,才把英宗选为皇储最后继承皇位,所以仁宗的曹后和神宗之母高后对神宗有较大的威慑力量。神宗由是开始动摇。当王安石对所谓的“天变”据理反驳时,神宗不再听从王安石“天变不足惧”的解释了,相反他认为“天变”不是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语。自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其害。两宫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   四月,神宗终于在曹后、高后再次流涕,向神宗哭诉“安石乱天下”的情况下,罢王安石相,改知江宁府,使变法遭受挫折。虽然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神宗重新起用王安石,但随着守旧派势力的增强,变法派内部意见的分歧,神宗对王安石专用信任的程度大大降低,“王安石再相,上意颇厌之,事多不从”,变法不能推进。熙宁九年(1076年),天上出现彗星,守旧派又以“天变”对变法提出非议,神宗更加动摇。他对王安石说:“闻民间殊苦新法”。十月,王安石不得不复求罢相,出判江宁府。   王安石两次罢相,都是神宗向守旧势力妥协的结果。神宗的政治目标是希望通过变法富国强兵的,但他一怕得罪两宫太后,二怕出乱子。当“人情咨怨”、朝议汹汹,变法碰到较大阻力时,他就退却了。他要调整政策,相对平衡地对待要求变法的新党和主张守旧的旧党两股势力。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自己留有余地;一方面则仍然体现了自宋太祖起就有的“异论相搅”的传统家法。其实,在神宗全力支持王安石变法的时候,就注意抚慰旧党中罢退的元老重臣,以示恩眷。韩琦罢退河北,上疏反对青苗法,神宗虽然最终没有接受,但一开始仍夸奖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熙宁七年八月,则特遣宦官李宪往相州赐韩琦诏书和汤药。熙宁六年(1073年)文彦博罢枢密使,便诏与其子孙推恩,特表恩宠。元丰三年(1080年)文彦博朝觐,神宗“赐宴琼林苑,两遣中谒者遗诗祖道,当世荣之”。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神宗任用貌似“中立无与”,实际上则为守旧势力的吴充为相。又先后重新起用曾被罢退降职的旧派人物吕公著、冯京、孙固等,以平衡新派、旧派的力量。
主持改制
  在政治上神宗还是勉力维持新政局面的。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守旧势力以为时事将有大变。神宗却明确下诏说明新法“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  耕织图有弗率,必罚而不赦”。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终神宗朝,除方田法罢废及部分新法条文被稍作调整外,新法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神宗对在外地任职的王安石也多有关照,如熙宁十年(1077年)以王安石为集禧观使;元丰元年(1078年)以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元丰三年改制,则以王安石为特进,改封荆国公。   元丰年间,神宗亲自主持改制,希望在保持新法既得成果的基础上,在某些方面使改革有所推进。他绕开容易引起争论的理财问题,而把注意力放在整顿冗官和强化军兵保甲问题上。冗官冗费是宋朝官僚政治的毒瘤,宋初,太祖、太宗二朝为了加强皇权,广授官职以分宰相和省、部、寺、监之权,授官制度复杂,有官、职、差遣之分,造成机构重叠,闲官冗费等弊端。元丰三年八月,神宗正式启动官制改革,他首先从积弊最深的差遣制度入手,诏令撤销只领空名的官职,原作为虚职的省、部、寺、监各官皆实际任事。并采用旧文散官的名称编成官阶,作为官员俸禄及升降的品阶标准。元丰五年(1082年),以《唐六典》为蓝本,颁行三省、枢密、六部新官制。元丰年间中央官制的改革,虽然局限性很大,但表现了神宗维持新政,继续改革的心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宋初以来混乱的官僚体制,奠定了北宋后期和南宋中央官制的基本构架。
政治局面
  在政治上神宗还是勉力维持新政局面的。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守旧势力以为时事将有大变。神宗却明确下诏说明新法“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终神宗朝,除方田法罢废及部分新法条文被稍作调整外,新法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

后世评价

  王夫之《宋论》称“宋政之乱,自神宗始”《宋论》卷六《神宗一》。不过,神宗的政治抱负和对宋朝的贡献是无可否认的。   《宋史:神宗本纪》:昔者尧、舜以禅代,汤、武以征伐,皆南面而有天下。四圣人者往,世道升降,否泰推移。当斯民涂炭之秋,皇天眷求民主,亦惟责其济斯世而已。使其必得四圣人之才,而后以其行事畀之,则生民平治之期,殆无日也。五季乱极,宋太祖起介胄之中,践九五之位,原其得国,视晋、汉、周亦岂甚相绝哉?及其发号施令,名藩大将,俯首听命,四方列国,次第削平,此非力所易致也。建隆以来,释藩镇兵权,绳赃吏重法,以塞浊乱之源。州郡司牧,下至令录、幕职,躬自引对。务农兴学,慎罚薄敛,与世休息,迄于丕平。治定功成,制礼作乐。在位十有七年之间,而三百余载之基,传之子孙,世有典则。遂使三代而降,考论声明文物之治,道德仁义之风,宋于汉、唐,盖无让焉。乌呼,创业垂统之君,规模若是,亦可谓远也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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