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倒计时 网贷存管银行“白名单”尚未公布
张漫游
网贷平台备案已经进入倒计时,3月26日,已经有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公布了备案相关办法征求意见稿。但存管银行测评结果却迟迟未公布,让网贷机构颇为焦虑。
在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测评的银行进行存管是网贷平台备案的基本条件。《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已经有银行确定进入“白名单”,且近期首批通过互金协会测评的存管银行名单即将发布,但首批将公布的合格银行数量并不多。
在采访中,某网贷平台联合创始人告诉记者,平台的烦恼来自于备案限期过了之后,机构会面临政策层面或用户层面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都想要争取在6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测评问题多
根据去年12月出台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相关工作。
3月26日,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已经下发了《天津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时间截至2018年4月1日。限期临近,网贷平台近来草木皆兵。北京、上海的多家平台负责人表示已经在焦急地等待当地的备案细则出台。
银行存管是网贷平台备案的基本条件,根据此前互金协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测评工作的通知》显示,开展存管业务的银行需要通过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但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互金协会还未公布首批通过测评的“白名单”。
对存管银行的测评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自测、机构测评及专家现场测试。某家正在经历测评的城商行的电子银行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部完成三个阶段测评的银行不多,主要是早期参与预测评试点的银行和一部分上线对接平台家数少的银行。我行虽然较早地参与了测评,但目前正在根据第二阶段测评要求进行优化改造,预计4月初进行第三轮测评。”
“毕竟是新项目,在测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需要优化调整,协会也在积极收集各家银行的反馈,进行改进。”某城商行相关负责人担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拖延了备案进度。上述城商行电子银行部人士补充道,专家组进场验收需要排期,且仍有一些银行还未提交测评申请。
“有些银行报送了四五个系统版本,监管要求是所有版本均能通过评测才能给结论是通过的,如果这些银行的系统并不能全部通过,他们面临的调整工作量会相当大,或者会采取将多个存管系统整合到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但也相当麻烦。”上述城商行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作为备案大考的一部分,银行存管的合规性对于网贷平台通过备案十分重要。不过,上述城商行电子银行部人士表示,即使首批没有进入“白名单”也没关系。“协会的意思是不分批次,后面会陆续增加公布通过名单。”
但随着备案限期的临近,网贷平台并不能如此淡定。“平台的担心主要是不确定性,不知道过了备案限期后,政策方面是会关停未备案的机构还是会继续再备案,抑或会通过市场化形式并购、收购等平台,或让平台退出市场等;另一方面是不确定平台的用户是否会留存。”上述网贷平台联合创始人告诉记者,大家都想规避行业不确定性,因此都想在规定期限内拿到备案。
验收迫近
记者梳理发现,广州、北京等地已经着手网贷验收工作。
3月21日,广州市金融局正式下发《广州市网络借贷中介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网贷平台在3月10日~4月25日期间提交验收申请。3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称,北京金融局此次拟聘请10家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参与约170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验收工作。
此前,北京地区网贷平台在验收备案方面也给出了明确的口径:验收备案只求质量,不求数量,通过一家备案一家,没有数量额度等限制。
在此当口,却有银行退出了网贷存管业务。
有传言说,贵州银行将在3月底彻底退出P2P资金存管业务。记者针对此事致电了该行客服了解到,贵州银行由于业务转型,确实已经和一些平台解除了存管合作协议。
归属于贵州银行存管的汇商所此前发布公告称,因贵州银行业务方向调整,将陆续停止自身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汇商所已与贵州银行在完成存管行的切换与技术迁移工作的问题上进行了有效地沟通与协商,贵州银行表示将全力协助该平台存管业务变更的平稳过渡。
根据网贷天眼数据显示,截至3月30日,仍有22家P2P网贷平台与贵州银行有存管合作,而重新接入存管系统,新银行不得不对这些平台尽调,并通过签署协议、研发测试、数据迁移、上线等一系列流程,可能会耗时两个月左右时间。
对于有银行撤出网贷存管业务的原因,上述城商行相关负责人认为,监管审查严格可能是一方面原因。他认为,对于一些存管系统完全由第三方开发和运营的中小银行而言,通过测评的可能性很低。
“之所以会出现有些银行报送了四五个系统,一方面是由于银行曾为拓展业务,没有自行建立统一的存管业务系统,而是采用了多家第三方机构提供的系统。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发展起来的客户签订存管协议,并把系统签署进来,就算自己存管了。但也是这种情况,容易造成存管系统参差不齐,稳定性、服务水平差异大。”上述城商行电子银行部人士如是说。
“此前部分在银行有存管的平台‘爆雷’,还是让部分银行心存芥蒂。”上述城商行相关负责人补充道,虽然银行不需要为平台尽“背书”的义务,但实际上依然产生了“背书”的效果,但银行做存管的一大顾虑就是怕会给银行带来声誉风险,这并不是一家分行或者业务条线就可以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