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役时间最长迫击炮, 从抗战用到对越战争谁见了都怕
1942年,金陵兵工厂根据当时法国布兰德式60毫米迫击炮仿制出了一种排用迫击炮,这种迫击炮正是在抗战和解放战争中大放异彩的31式60毫米迫击炮。31式仿造的原版就是法国在1935年定型的布兰德60毫米迫击炮,该炮高低射界45度—83度,最大射程可达1000米,能够发射重量为1.33公斤的炮弹,在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的时候,这种炮代表着迫击炮的最先进水平,所以各国都争先进口或仿制。
当时的国民政府对该迫击炮印象十分深刻,决定引进和仿制这种迫击炮。由于抗战的爆发直到1942年才仿制成功,因此被定型为31式60毫米迫击炮。在结构上,31式迫击炮和它原来的版布兰德1935年式别无二致,只是在尺寸上根据中国人的身材进行了些许改进,炮长由原先的72.5厘米改成了67.7厘米,自重也因此减少了0.7公斤。因此更加适合身材瘦小的中国军人携带。
31式在抗战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60毫米的迫击炮可以很好地压制日军的“小手炮”,因此造成日军很大的伤亡,不过由于当时战略物资的匮乏,民国政府没有能力大批量制造31式迫击炮,因此并没有左右战争的走势。截止1949年解放战争结束,国民党当局共制造31式迫击炮3万余门,其中过半实在解放战争中制造。
解放军在解放战争中缴获和接收了大量31式迫击炮,因为其具有优越的性能和威力,解放军很快将这种武器配发前线部队使用。新中国成立后,军工部门在31式迫击炮的基础上开发出了一种新型迫击炮,因为其是在1963年定型,所以被称作为63式60毫米迫击炮,其简称63式60迫。
63式在31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了自重,由原先的19公斤降低到了12.5公斤,在便携性上有了非常大的进步。该炮由炮管、底座、炮架和光学瞄准镜四大主要部分组成。
可发射63式杀伤榴弹、63式迫击炮长弹和63式120毫米长榴弹。其中63式杀伤榴弹是其基本弹药,其他两款为特种攻坚弹药。63式杀伤榴弹全长234毫米—241毫米,总重1.33公斤,杀伤半径10.2米,最大射程1400米。63式长弹长755毫米,全重3.35公斤,杀伤半径18.5米,最大射程700余米。120毫米长榴弹并不是大家想的弹径有12毫米,而是在63式长榴弹的末端增加一个120毫米的榴弹。该弹全长接近1米,顶部120榴弹内装药2.45公斤,最大射程420米,可杀死半径21.6米内的敌人。
63式迫击炮一个炮组为5人,发射时第一步需要选定好炮位,然后需要挖掘底座坑,之后需要放下底座等部件进行组装,接下来调整射击诸元准备发射。
除此之外,63式还能够使用手扶的方式简便发射,不过因为缺少射击诸元和底座的稳定,这种发射方式只可以射击200米左右的目标,而且不可长时间发射。
和31式60毫米迫击炮一样,63式大量生产后直接下发到连、排一级部队使用,由于其重量轻、火力猛等优点,非常受战士们的喜爱。在之后的对越反击战和之后的两山轮战时期,63式则成为了主要的基层火力支援武器。是拔除越军火力点或压制越军伏击的有力武器。
不过,现在63式迫击炮早就已经退役,并且被更加先进的迫击炮所取代,不过31式以及63式仍然是中国装备时间最长的迫击炮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