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撂倒妇孺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涉事民警行政记大过, 女子警告处罚。你怎么看?
9月1日,一段时长53秒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一民警带领辅警在控制一名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倒地的同时,女子怀中的儿童也摔在地上。当天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此事发生后,松江警方高度重视,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事件最新进展
松江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涉事民警朱某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女子张某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无论暴力抗法还是暴力执法,都于法不容,谁都不能免于法律制裁。否则,法律尊严将无从说起,也无法塑造公众的法治信仰。
“规章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话,常为人引用,深意不言自明。一个健康运行的社会必须崇尚法治,让法治思维浸润人心,而打造法治社会则有赖于公民遵纪守法、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等等。
具体到这起公共事件,由于备受多方关注,更需要不偏不倚地处理,处理该个案的过程,就是一次向公民普法的过程,也是一次规范执法过程。如果能达到这两大效果,法治意识就会在全社会更加激荡。
对于这个处理结果,
你怎么看?
城市快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