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源地陕西缘何屡上演气荒? 与中石油为气价拉锯四年
气价弈局(上)
气源地“气荒”,是资源约束,还是机制梗阻?上游供气商力图突破省网实现直供,省网也在寻求气源多元化。
改革已开局,玩家请坐好。
eo记者 黄燕华
气源地“气荒”
上月,一场看似普通的线上交易,提前剧透了资源地陕西愈演愈烈的“气荒”。
作为中国陆上天然气最主要的供应商,中石油经由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将部分管道气量推至线上,由用户竞价购买。
这一交易,发生在一年之中气量最为紧张的保供期前夕。交易前,因为要“按要求向储气库加大注气量”,中石油还压减了部分用户的合同月计划购气量,压减比例在15%—25%之间。除了压减气量,针对陕西、内蒙天然气液化工厂用户的游戏规则,还包括“全气量竞价”,即液化工厂想要获得气量,就必须参与线上竞价。
由于做的是购买管道气、液化后再转卖给终端用户的中间生意,天然气液化工厂在冬季位于最先被减限之列。面对巨大的用气缺口,失去了政府指导价的保护,陕西液化工厂“联合”发出律师函表示抗议。
事实上,液化工厂并不算陕西缺气的典型代表,作为国内最主要的天然气产地,陕西也不是第一次经历“气荒。
2017年春节前后,西安出现了各种缺气状况:加气站排长龙,居民燃气灶打不着火,壁挂锅炉时断时续,采暖室温被限制在16℃—18℃之间,西安秦华燃气的客服热线被打爆,高峰日接电话超过1.3万个。
这些紧张状况反映在数字上,是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陕西省天然气供气缺口超过1.6亿方立方米,日最大缺口426万立方米,西安秦华燃气一度日均缺口达200万立方米。
比起去年,今年的保供形势将更加严峻。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初步测算,受天然气使用自然增长及“煤改气”等因素影响,陕西今冬明春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缺口将超过6亿立方米,数倍于去年同期缺口。
面对这一局面,9月13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陕西省天然气供需衔接协调会,要求各市各企业落实“煤改气”需求气量,务必于9月底前签订民用气硬缺口合同。
“陕西产天然气,冬季还缺气,到底为啥?”有受访的西安市民抱怨道。
陕西是全国最重要的油气生产基地之一,坐拥国内第一大油气田长庆油田和全国唯一一个地方油气田延长石油,也是天然气长输管道密集过境的省份,陕京线、榆济线、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从陕北、关中穿过。
早在1989年,位于陕北靖边的两口区域探井就获得了高产天然气工业气流。两年后的1991年,中石油宣布在陕甘宁盆地发现当时我国最大的整装气田,陕西作为重要气源地的历史正式开启。
资源开发之初,陕西的主要定位就是“外输为主兼顾本地”。陕甘宁中部气田最初设计总规模为25.2亿立方米,但集气系统留了余地,实际上是按干线管网和系统工程合计30亿立方米/年规划建设的。气田建设初期,计划外输商品气20亿立方米,其中东输11亿立方米,供给北京市7亿立方米。
为了实现对陕甘宁中部气田的开发和向北京市供应天然气,当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北京市合资建设了陕甘宁气田至北京的输气干线,即陕京一线。此后由于长庆油田资源的开发和华北地区的天然气市场发展需要,又规划建设了陕京二线、陕京三线,而陕京四线的建设初衷,就是为了给华北地区调峰。
经过20多年发展演变,陕、京两地,体现了一种深度绑定的关系。来自北京燃气的数据显示,2016年北京天然气消费总量为142亿立方米,其中陕京线供气占比高达82%。
和西南地区类似,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陕西也不满足于单纯的资源输出。依托于陕北大气田的发现,陕西省政府于90年代初期提出了自己的天然气发展战略,即“北气南输”,与中石油开发陕西天然气资源几乎同步。
陕西的天然气资源主要集中在北部,而市场集中在关中地区。作为“北气南输”战略的重要工程,靖西(靖边—西安)天然气输气管线于1995年开工建设,1997年7月即宣告竣工投产,由于里程更短,比陕京一线的投产时间还早3个月。
事实上,凭借资源地优势,陕西利用管道天然气的历史,比大多数东部省份要早近10年。早在2007年,陕西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就已经达到了8.3%—10%,且形成了关中环网,而8%的目标是全国“十三五”天然气利用的目标。
目前,陕西本地天然气气量55.3%外输,44.7%自用,自用比例不低。这一绑定华北、兼顾自用的策略,在促进发展的同时,也为日后的气价摩擦埋下了伏笔。
陕甘宁地区是中国天然气产量第一大区域,长庆石油年产气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一半来自陕西。长庆油田天然气产量近年增产乏力,陕西省的天然气消费增长速度也有所放缓。
气价对峙
气源地闹气荒,直接原因是天然气不宜存储。
北京世创启动石油天然气信息咨询公司分析师孙洪磊解释说,为了维持气田平稳生产,外输管道需要保持一定量的基础负荷,冬季是用气高峰期,陕西和华北地区的峰谷差进一步拉大。作为主力气田的中石油长庆油田增产能力有限,保持管道气量平衡势必造成气源地和用气地两端供应偏紧的情况。此外,由于缺乏调峰气价机制,储气设施建设缺乏积极性,也加剧了冬季供气紧张的局面。
不过,相对于技术问题,影响陕西冬季气量的关键因素,是中石油与陕西在气价问题上的分歧。
“陕西想要低价增量气,中石油必然不愿意。”一位熟悉陕西省天然气市场的专家说。
据eo采访了解,陕西方面低价拿气的主要依据,源自陕西是中石油最主要的气源地之一,多年来为中石油的资源开发付出了水土破坏等环境代价,为保供北京作出了贡献,且国家相关政策也提出向西部倾斜,陕西享受气价优惠合情合理。而中石油提出,陕西已经享受了优惠气价,其门站价格仅高于新疆,是全国天然气门站价格第二低的省份,在低门站价格的前提下,仍长期以实际低于门站的价格结算,形成的价格洼地不利于平衡全国市场。
实际上,自2013年以来,中石油与陕西省已经为了气价拉锯了四年。拉锯的直接结果,是一笔高达3亿元的争议气费。
双方纷争的最新起始点2013年,正是中国天然气价格机制变革的重要年份。这一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出,明确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将原有的“出厂价+管输费=门站价格”的定价方式,更改为根据市场制定门站价格、再反推出厂价格。
“前者属于成本加成法,是早期鼓励消费的定价方式,但已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后者的本质是净回值法(netback),由市场价格推导出合理的出厂价格,鼓励生产端提高产能、增加基础设施,鼓励竞争。”一位了解门站价格改革政策的业内人士解释道。
陕西的特殊性在于,作为气源地,定价方式由出厂价变更为门站价格,气价涨幅较大。
按照改革要求,在最终确定结算价格前,陕西省相关部门与中石油进行了长达两年、数十次的谈判。
谈判过程中,恰逢国际油价先涨再跌。期间,国家发改委就天然气价格又进行了两次调整,先后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先上调了非居民存量气价、又下调了非居民增量气,通过“一增一降”,实现了非居民门站气价并轨。
受制于谈判无果,在国家层面快速理顺天然气门站价格的两年间,从2013年6月到2015年6月,陕西省物价部门一直未发布省级顺价文件。“地方不发文,涨价就传导不下去,弄得大家都不好受。”中石油内部一位知情人士告诉eo记者。
拉锯了两年多,在2015年2月非居民增存量气价并轨后不久,中石油与陕西省终于达成一致——中石油同意长庆油田供陕西的非居民气价在国家核定的最高2.04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优惠10%。
此后,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陕西省物价局于2015年6月12日发出了《陕西省物价局关于理顺我省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将国家发改委此前的“三步走”调价改为“三步并一步”,一步实现了调价,并规定“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长庆分公司供我省靖西线和陕北地区城市燃气公司非居民用气实际门站结算价格,由供需双方按省政府与中石油协商一致的原则和意见制定”。
就在各方都以为尘埃落定时,由于中石油人事变动,优惠气价再生变故。
随后,国际油价跌入谷底。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顺势推出《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将非居民最高门站气价再降0.7元/立方米,且将最高门站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对于利好下游的降价文件,陕西省物价部门反应迅速,转发上位文件的同时,提出“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燃气企业及直供用户的非居民用气结算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0.63元”。而这一气价降幅,也侧面印证了此前中石油与陕西方面已达成10%优惠幅度。
此时,如果执行陕西省的降价文件,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板块的盈利性将进一步削弱。再加上长达一年多的总经理职位空缺,多重因素下,中石油对于10%的优惠气价不再支持。
而陕西方面则认为,已达成一致的协议理应按期执行,且按照基准门站价格允许上浮20%、下调不限的规则,中石油在淡季也从未下调过气价,此时“补降”有合理性。
双方僵持不下,于是出现了相互矛盾的结算和开票方式:中石油给陕西省燃气集团开出的气款发票上,气价是1.34元/立方米,而陕西省燃气集团结算执行的气价是1.206元/立方米,这0.134元/立方米的价差,正是3亿元争议气款的来源。
据了解,为了协商非居民门站气价优惠到期,推动冬季保供期的合理价格上涨,中石油集团和中石油天然气分公司负责人曾在8月赴陕。不过,本次谈判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未来还将面临持续谈判。
而此时,冬季供暖期已临近,面对越来越大的供需缺口,气价矛盾加剧的同时,双方各自的问题也逐步显露。
今年年初,中石油改革了自身的销售体制,在全国建立了五大区域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区域销售公司成立之初,被外界寄予了通过自主定价权提高中石油天然气销售灵活性的厚望,推动淡季降价、旺季涨价的变革。然而一年即将过去,中石油的五大区域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在自主决定销售气价方面未有实质性进展。
而陕西省内统购统销、输配气一体的油气企业和套利管道气的液化工厂的存在,也为业界诟病多时。
陕西省天然气公司是陕西省内天然气统购统销的唯一主体,且同时经营省内多个地市的城市燃气业务。而作为省属上游油气企业的延长石油,在冬季急需气量发挥保供作用之时,将自产天然气液化成LNG再转卖到外省,赚取更多收益。据国家发改委天然气门站价格列表,山西、河北两地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分别高出陕西0.5元/立方米和0.64元/立方米。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中石油长庆油田周边也有二十余家天然气液化工厂,做着同样的低买高卖生意。
陕燃前传
在全国十余家省级管网公司中,由于做到了总买总卖且实际上实现了全省一张网,陕西和浙江成为同类中的“佼佼者”。
也正是因为卡位领先,陕西、浙江也是其他省网和拟建省网省份积极学习的对象。“近年来不断有广西、江西、河北等地的同行前来调研学习。”陕西省网有关人士表示。
不过细察之下,陕西和浙江两大省级天然气管网公司有诸多不同。从发展现状看,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建成的省内管道仅1650公里,而陕西省天然气公司所建管道达3300公里,在全省107个县中实现了77个县通达管道气,是全国管道里程最长的省级管网公司。
再从营利的角度来看,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不佳,而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为5.86亿元、2016年为5.09亿元,且其母公司、陕西省燃气集团近年来盈利颇丰,一度超过陕西延长石油成为最盈利的省属国企。陕西省网公司亮眼的盈利能力,也是地处东部沿海、连年亏损的广东省网无法比拟的。
回溯陕西和浙江两大天然气省级管网的发展历程,两者的建立背景和特点也截然不同。作为一个纯粹的消费市场,浙江省网是伴随着西气东输一线的建设而崛起的。陕西省网则因资源而起,其前身为陕西靖西天然气输气有限责任公司,靖西管道正是“北气南输”的主要工程。
鲜为人知的是,不同于浙江省网一开始就定位为省控平台,中石油与陕西省网的渊源颇深,中石油还曾一度入股靖西天然气公司——陕西省政府于1991年成立陕西省天然气管道筹建处后,又于1995年与长庆石油勘探局合资成立“陕西靖西天然气输气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天然气公司的成立和发展有其历史性,早年中石油是看不上陕西省内天然气市场的。”陕西一位业内人士向eo记者解释道。
陕西省网最终定位为省级国有独资企业,且走集团化路线,并最终甩开中石油,离不开陕西省石化厅。
由于初期下游市场用气量不足,靖西管道建设的利息负担沉重,管道运营连续亏损。面对这一局面,陕西省石化厅提出由陕西省政府带头出资组建国有独资的陕西天然气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并以该公司为核心组建陕西天然气集团。
这一定位的理由充分,即大集团发展有利于统一协调,也有利于银行放贷增信、吸引外部投资者,最重要的是,可以集中财力发展用户培育市场,提高竞争力。
在此背景下,2001年1月,靖西天然气公司经股权重组后更名为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此次股权重组后,中石油也就从陕西省管网公司中退出。
股权重组后次年,陕西省天然气公司的全年销售气量已达到5.27亿立方米,实现盈利5018万元,起点不可谓不高。三年后2005年,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成为全国最早上市的省级天然气管网公司,而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计划上市多年仍未实现。
在陕西天然气市场上,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可谓举足轻重。除了榆林周边用户由中石油长庆油田直供,其余地区都由陕西省天然气公司负责销售。
陕西省天然气公司的优势地位,从统销气量数据也可见一斑。2016年的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天然气销售量为52.1亿立方米,占全省天然气消费总量的60.6%。如果剔除陕北地区由中石油直供的天然气液化工厂,陕西省天然气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还将更高。
高管输费原罪
尽管业绩表亮眼,抛开与中石油的矛盾,即便在陕西省内,不同利益方对陕西省天然气公司的评价也褒贬不一。而诸多批评中,最集中的一项是管输费过高。
不同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公司执行“同网同价”,陕西省内的管输费按照“接地运距递增”的原则核定管输费。
2016年9月,陕西省物价局下发《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要求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燃气企业及直供用户的非居民用气(不包括执行优惠价格的化肥用气)管输价格在现行政府定价基础上每立方米下调0.121元。
下调后全省管输费基本情况为:延安以北居民管输费为0.29元/立方米,非居民为0.169元/立方米;关中地区居民用气管输费为0.49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为0.32元/立方米;而陕南汉中、安康、商洛的居民用气管输费分别为0.79元/立方米、0.99元/立方米和0.71元/立方米,非居民的管输费同为0.499元/立方米(详见表3)
对比来看,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公司600余公里的管输费同网同价则仅为0.24元/立方米。
“不到500公里的管道,收取将近0.5元/立方米的管输费,这在全国各省都是没有的。”陕西一位非中石油业内人士对如此高的管输费表达不满,“如此加价,陕西省的终端消费气价一度比北京还高。”
而陕西市场的部分下游主体认为,陕西省内管输费较高是多方“默契”的结果。至少在2015年之前,陕西省物价部门未有公开文件下调过管输费。近两年来,随着天然气利用增加和“去中间环节”的政策推动,陕西燃气集团与上下游的矛盾集中爆发,让利成为最现实的选择。
2015年6月和2016年10月,陕西省物价局两次下调陕西非居民管输费,合计约0.17元/立方米左右。
“如果不收取较高的管输费,陕南这样的山区放在全国都不具备通管道气的条件。”陕西燃气集团有关人士解释道。
陕西的地形从北到南依次为陕北高原、关中平原和秦巴山地。而地处秦巴山地的汉中、商洛、安康受秦岭山脉的阻隔,修建管道的投资大,且陕南经济不发达,省内有“陕南一个市比不过陕北一个县”的说法。
而陕西燃气集团下属的陕西省天然气公司自2010年开始,先后建成了宝汉线(宝鸡-汉中)、西商线(西安-商洛)、汉安线(汉中-安康),实现了主干管道联通陕南地区的目标。但由于上述几个区域的用气量小,管道负荷一直较低。
陕西燃气集团有关人士认为,为了完成“气化陕西”的目标,保证管道建设的投入,公司较好的盈利状况有利于上市平台陕西省天然气股份公司募集资金。这样一来,相对较高的管输费就不可避免。
针对上述解释,陕西省内多方主体均不以为然。“同网同价的省级管网存在地区交叉补贴的问题,可陕西不仅地区之间存在管输价差,且单个区域的管输费也偏高。”
随着各省推进省内管道成本监审和明确定价规则,各方对陕西省内管输费下降有较高期待。而当前陕西省内主干管网已基本建设完成,同网同价可能是未来参考的定价原则。
与此同时,尽管对于是否取消统购统销的省网运营模式尚无明确说法,但陕西省天然气公司的省内管道建设的专营权,在政策层面已经被打破了。
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对省内管道的独家建设运营权,主要依据2008年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在天然气长输管道沿线开口接气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明确“在国家级天然气长输管道沿线开口接气,由省天然气公司统一建站和管理;在省属天然气长输管道沿线开口接气,由各县区与省天然气公司协商有关接气的具体事宜”。
而这一确权文件,已于2016年7月被陕西省发改委发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