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编程思想》笔记 第一章 对象导论
1.抽象过程
Q:什么是对象???
A:1) 万物皆对象 --- 对象具有状态,行为和标识
2)程序是对象的集合,他们通过发送消息来告诉彼此要做的
3)通过创建包含现有对象的包的方式来创建新类型的对象
4)每个对象都具有其类型。
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class)的实例
类与类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可以发什么样的消息给它。
5)某一特定类型的对象都可以接受同样的消息
2.每个对象都有一个接口
2.1 接口(interface)
2.2 类描述了具有相同特性(数据元素)和行为(功能)的对象集合
2.3 一个类就是一种数据类型
2.4 每个对象只能满足某些消息请求,这些请求由对象的接口定义
Light lt = new Light();
lt.on();
对象的名称是lt(lt只是Light对象的一个引用,这里把它就当作Light的对象)lt的类型是Light
向这个对象发送一个开灯的请求 需要声明对象的引用lt 发送的消息是on() 格式是lt.on();
3.每个对象都提供服务
4.被隐藏的具体实现
- 类创建者
- 客户端程序员
- 访问权限:public private protected 默认
5.复用具体实现
5.1 代码复用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所提供的最了不起的优点之一
5.2 创建一个成员对象:把一个类的对象至于某个新的类中(这个对象可以使某个类的实例的引用也可以是基本数据类型)
5.3 组合: 用已有的类构建新的类(通过创建成员对象的方式,新类中的成员对象一般为private,使客户端程序员不是使用它)
5.4 创建新类是首先考虑组合
6.继承 extends
7.伴随多态的可互换对象
8.单根继承结构
- 终极基类Object
9.容器
9.1 一种对象类型,它持有其他对象的引用
9.2 参数化类型--->泛型
10.对象的创建和生命期
- 堆(Heap)
- 堆栈(Stack)即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