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督促网贷平台自查 1月5日前上交整改报告
互金咖获悉,12月28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深圳互金协会)发布《关于督促网贷机构开展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通知》),重点涉及规范开展业务、自查自纠“现金贷”业务、自查交易场所合作业务等三个方面。
《通知》称,《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2017]57号)、《关于排查辖区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5号),以及深圳市金融办规范整顿网贷机构业务工作的要求,现督促个会员单位针对以下事项开展自查工作:
一、规范开展业务,加快合规整改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等。
二、自查自纠“现金贷业务”
各会员单位应对“现金贷”业务自査自纠方面,报送“现金贷”业务规模、存量违规业务规模及下一步整改计划,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助贷”机构应报送业务开展情况,严格按照141号文要求规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相关报告应于2018年1月5日前报送深圳互金协会。
三、自查交易场所合作业务
各会员单位应对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违规合作业务开展自查自纠,填报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统计表,并于2018年1月3日前报送。
对此,国泰君安分析师刘欣琦认为,以现金贷为例,监管新规之下,行业洗牌在所难免,现有高息费、暴力催收等不合理现象将会得到遏制。
现金贷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为业务全面规范化,高利率消化高坏账率模式终结,业务规范,且能够承受年化利率 36%以下的现金贷平台得以存活,其余现金贷企业向长周期、大额度的放贷业务转型。
具体而言,平台转型方向分别包括:
1、转型金融租赁(可以不受 36%利率限制),但必须绑定分期消费形式存在;
2、转型信用卡代偿业务、或其他大额中长期贷款业务;
3、转型撮合交易平台,自身不承担信用风险;
4、开发海外市场。
在此过程中,消费分期产品(受监管影响较小)、或抵押分期业务预计成为主流发展方向。
刘欣琦预计,未来能够适应监管,并且成本控制较好的小贷平台,将会在整顿阶段之后,享有更大的市场份额。牌照端的从严控制,将会提高行业进入壁垒,大大减缓市场竞争加剧的速度,符合行业规范的龙头企业中长期有望提升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