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第一股永安行IPO溃败内情:巧合的举报时间

■本报记者 吕方锐 常州、北京报道

身在南京的顾泰来之前把针对永安行的首场诉讼选在了苏州。当顾泰来发现永安行在南京也投放过自行车后,又向南京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把苏州的诉讼撤回。

4月17日,顾泰来向苏州法院起诉永安行侵犯其共享单车专利;一天后,他又向南京法院提起诉讼,还在当天向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送达了律师告知函。半个月后,他向中纪委快递了实名举报材料。5月4日深夜,永安行董事长孙继胜拍板:暂缓IPO发行。

永安行被外界称为“共享单车第一股”,如果永安行在专利诉讼中败阵,其他共享单车企业也胜算不多。同时,专利诉讼之外,顾泰来四处举报的行为也引人关注。两者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双方前无旧怨后无新愁,完全可以通过谈判解决此事,双方却都没有表现出接触意愿;顾泰来还明确表示,举报和诉讼只针对永安行一家,未来不会再针对其他共享单车企业。目前看来,这次诉讼和举报疑点颇多。

  拒不沟通

“永安行始终不认为自己是共享单车第一股,因为共享单车在永安行的业务占比非常低。”这是永安行官方给记者的回应。即便在永安行的大本营常州,马路两侧密布也大多为自行车停车桩,里面锁着永安行做的蓝色和绿色的市政自行车,街头很少见到永安行的共享单车。

之所以进入共享单车市场,永安行说是为了“对出行业务进行补充和丰富”。

这为他们“招来”了手握相关专利的顾泰来。顾泰来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获计算机工程学博士学位,是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2006年回国创办江苏先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他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给医院做电子病历,给政府做电子健康档案。

2010年,顾泰来申请“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恰巧永安行也于这一年成立。顾泰来对专利的解释是,具备智能锁、手机客户端和运营平台这三个环节的方案。2011年5月该专利获批。顾泰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在他申报专利的2010年,智能手机和高速移动网络并不普及,所以他并没有做成共享单车生意,专利就此搁置。

作为举报方,顾泰来称自己口无遮拦;而被举报方孙继胜的朋友告诉记者,孙继胜也是如此,还因此被董事会要求“噤声”。两个有共同点的人最终没有选择坐下来谈判。

在发起诉讼和举报之前,他从未主动联系过永安行。最开始他告诉记者,他没有找到适当的“沟通渠道”,而“面对这种公司如果没有适当的渠道,会挺尴尬的”。他说,诉讼后永安行曾通过一位朋友联系到他,希望和他进行沟通,但后来永安行方面又没了下文。记者追问既然他已经掌握了沟通渠道,为什么不主动联系永安行,他称永安行是“老大哥”,应该“谦让点”。记者继续追问他,明明手中有“底牌”可以跟永安行谈条件,为何不主动一些?顾泰来话锋一转谈起了互联网思维和普世价值。

永安行方面则说和顾泰来以前并不认识,也没有再主动与顾泰来联系过。

  动机成疑

有报道称,永安行曾于今年3月1日与8家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机构向永安行增资,获得永安行少数股权。但最终永安行拒绝了投资机构注资,选择了上市。

永安行解释称,投资者中包括蚂蚁金服的云鑫投资和深创投等机构,但永安行选择在A股上市是多年前已经定下的战略。早在2015年6月,永安行就已向证监会提交了发行申请并公开招股说明书。

顾泰来的诉讼和举报,时间就落在永安行拒绝投资机构和上市之间。但他否认自己和投资机构有关,也否认和永安行的竞争对手有关。他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选择在这个时间,是为了避免上市后诉讼受到股民干扰。发起诉讼后,孙继胜向证监会做了一个愿意承担全部风险的兜底承诺。

据报道,该兜底条款为: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其产品侵害顾某拥有的发明专利,导致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等损失,孙继胜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或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保证不因上述费用致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顾泰来担心诉讼不能阻止永安行IPO,于是追加了举报手段,并对孙继胜的承担能力提出质疑。

  “官司只打一场”

有意思的是,顾泰来还明确表示,“官司只打这一场”,也不会再对其他公司进行诉讼和举报。他的解释是,不论是ofo,还是摩拜,都是初创公司,现在没有精力去顾及合规方面的问题,而永安行是一家成熟的企业,应该做到。

一方面,他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警示其他共享单车企业;另一方面他认为其他企业在这场官司后,都会主动与他谈判。当记者问道,不与他进行谈判的企业,他是否会发起诉讼和举报时,他明确表态不会。记者进一步追问,如果ofo或摩拜有一天也要上市了,是否会起诉和举报时,他仍然表示不会。

对顾泰来的动机,永安行方面的回复是:“令人费解!但是你懂的!”

同样令人费解的是顾泰来的诉求。他明确表示要阻止永安行上市,然后通过这个过程中的行动来警示其他共享单车企业,与其达成合作。但他并不希望将专利授予所有企业,而更倾向于和少数优势企业达成合作,合作的形式包括收取专利费、股权合作和专利入股。诉讼中他的诉求是“停止侵权”。

作为唯一的诉讼对象,永安行并不是顾泰来心仪的合作对象。他认为永安行以市政自行车为主营业务,过于依赖政府采购,缺乏“互联网基因”。事实上,顾泰来所做的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同样是依赖政府采购的。

对诉讼结果的预期,永安行颇为谨慎。当被问及诉讼输赢对永安行IPO的影响时,永安行方面称推出新产品前对相关专利都进行过比对,永安行不可能侵权;并表示不论永安行IPO是否成功,都不会对其发展战略和企业愿景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