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认错,回应央行 18 万行政罚单!
近日,关于“支付宝不当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从而导致的行政处罚”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针对央行开出的 18 万罚款,支付宝方面最新回应表示,他们会细心聆听且认真整改——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均已落实完毕。
自从今年年初的“账单事件”引起了大量的口诛笔伐之后,近几个月的支付宝可以说是十分安静了。不同于百度的“撕”头条、跟风玩转“加密猫”,腾讯的 APP 抄袭、投资斗鱼和虎牙、杠上网易,风云迭起之下,无论是阿里巴巴还是其旗下的支付宝似乎都颇为沉寂。
这次人民网披露的支付宝违规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事件,又将公众的视线集中在了支付宝身上。报道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于 3 月 22 日公开的一份行政处罚书中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被处予罚款 18 万元。
公示表中写到,支付宝违规具体在三方面:
首先是客户权益方面: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
其次是产品宣传方面: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还有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其处罚款 3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0 万元、5 万元——共计 18 万元,其中产品宣传方面的不当行为罚款比重最高。
对此,据新京报 4 月 8 日报道,支付宝方面最新回应称:
2017 年下半年,我们在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
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
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简言之,意思就是——老大我们错了,并且现在已经改好了,以后保证不再犯。不过对于此次的 18 万罚款,很多网友都表示有一些“小题大做”了。与那些动辄成千万或上亿的罚款相比,这次敲打的意味则更为浓烈些,还相当于为支付宝好好地打了一次广告。
确实,近年来国内的隐私保护意识明显越发强烈,从央视抨击李彦宏的“谁说中国人愿意用隐私换便利?”,到两会期间周鸿祎提出的用户隐私信息保护“三原则”,不一而足。国外闹得沸沸扬扬的 Facebook 事件更是一次明晃晃的警钟,毕竟谁都不想成为任人摆布的“透明人”,毫无安全感可言。
两会期间,为防止互联网企业对用户数据的滥用,全国政协委员、360 集团董事长兼 CEO 周鸿祎表示,应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法,对用户数据保护进行更清晰的定义,制定用户隐私信息保护“三原则”:
明确用户数据信息是用户个人资产;
保障用户对数据信息使用的知情权、选择权;
明确互联网公司保护用户数据信息安全的责任。
当然,这次的事件也不是支付宝第一次被罚款。去年 5 月,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3 万元;今年 2 月,支付宝因跨境外汇支付服务经营范围问题、跨境外汇支付服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被处以罚款 60 万元人民币。事实上,除去支付宝,市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受到过或多或少的违规处罚。仅去年,就有 70 多家支付机构遭遇罚款,包括财付通(微信支付)、易票联支付、杉德支付、大千商务、便利通、润通实业、盛付通等等。
目前以支付宝、微信领衔的第三方支付市场,是与公众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一大领域。但是大数据时代,在提升用户体验的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更要注重用户的信息隐私安全。
未来,相信央行大大的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的,这次的警钟只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