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销量惨淡,库克:我对不起乔布斯

最近的苹果公司可真是过得不太好,iPhone销量惨淡。

好不容易iPhone X让用户有了强大的购买欲望,却没有达到力挽狂澜的效果,上市几天就跌破官网价,用户反应自身缺乏创新、耗电快、出现烧屏现象。

虽然iPhone X出了无线充电但是配件都需要单独购买,而且iPhone X的机身后壳是玻璃的非常易碎且机壳售价高达2888元,可以说一个iPhone X的后机壳就能买一台不错的国产手机了。以上种种原因,最终令广大果粉们对最新的iPhone系列不得不望而却步。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一起国内企业针对苹果公司的起诉:北京跃世当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KON品牌持有方)正式状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

这已经不是苹果在中国第一次被起诉侵权的案子了。据悉,早在2016年5月,苹果就与新通天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争夺过“IPHONE”的商标权,并以败诉而告终。因为新通天地公司在2007年已注册“IPHONE”商标,而苹果智能手机直到2009年才开始在中国正式销售。因此,在此次诉讼中,新通天地公司获得“IPHONE”第18类商标权归属。

在这些商标侵权案中,苹果公司究竟是有意抄袭还是无辜受害外人永远无法得知,但事件背后反映出的商标问题却实实在在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试想一下,如果小公司们对商标不够重视,或者商标被苹果这样的大公司侵权,但是却没有相应的证据去为自己争取辩护,那么,它之前那么多年在商标上的经营打磨不就统统都打水漂了?

其实,现实中还真存在很多这样给他人做“嫁衣”的企业,因为不懂得商标的重要性,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东西白白被他人占用。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企业在研发产品时,千万要记得注册商标,这样不仅可以让产品、技术等无形资产得到合法的保障,还能无形中提升企业的价值,毕竟,商标和专利的多少某种程度上就是企业在该行业中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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