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播平台和个人必须持证上岗

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重申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即直播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

广电总局相关规定对直播行业是否意味着“寒冬”来临?未来网络直播平台将何去何从?

持证直播将成铁律

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相关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笔者从广电总局官网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31日,总局共颁发588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大多为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大型视频网站等。在直播领域,目前腾讯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均已经或计划上线直播,直播平台也成为电商网站流量的重要入口。

频放大招有迹可循

此次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被许多网络直播从业者视为主管部门规范直播所祭出的“终极大招”。

事实上,有关部门对直播行业监管力度的逐步深入并非无迹可寻。文化部于4月下发了第25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几乎同时,20多家直播平台共同发布了《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网络主播黑名单”制度进入公众视野。今年7月,文化部出台《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对一批网络表演平台的查处结果,斗鱼等26个网络表演平台被查,16881名违规网络表演者被处理。

再到最近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有关部门对网络直播“依法打击-敦促自律-制度规范-常态管理”的监管脉络已经逐渐清晰。

从中国网络治理的大背景来看,直播平台“持证上岗”是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必然趋势。就在前不久,《慈善法》出台,民政部认证13家网络慈善平台作为互联网募捐的指定平台。

在王四新看来,“持证上岗”是中国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政府一直强调并写进各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基本要求。然而,过去互联网生态的复杂多变导致政府监管一直处于被动滞后状态,许多许可制度和法律法规也无法在实践中实施。

“要求持证上岗,在互联网行业并不是新鲜事,关键在于监管部门能否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王四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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