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被起诉了,App Store到底有没有垄断?
日前由美国最高法院受理了一起用户对苹果提起了起诉,起诉者认为苹果App Store涉嫌垄断。起诉苹果的消费者的理由是,苹果垄断了iPhone应用市场,因为苹果完全控制了应用商店App Store中出现的游戏、生产力和其他应用。
因此有人提出,如果苹果允许第三方市场的存在,其它人能否为开发者们提供比App Store佣金更低的分发平台?是否就能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低的服务?
长期以来,App Store一直被视为苹果软件营收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众所周知的是,苹果会对App Store销售的所有第三方应用收取30%的收入提成。在原告看来,这一费用最终伤害了消费者,因为开发人员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购买付费应用的iPhone和iPad用户。
他们认为,苹果市场的主要收入来自参与应用程序销售分成,安卓市场的主要收入来自广告和竞价排名。用户数量只占安卓七分之一的苹果,却取得了安卓手机4.38倍的利润。这太不合理了。
其实在去年,中国开发者也曾经举报苹果涉嫌垄断,具体理由是单方面下架中国开发者软件,不给于具体的合理解释。附条件交易即搭售,表现在应用内消费只能使用applepay支付。定价过高,主要集中于苹果对电子服务行业收取30%及不等的抽成。
显然这些人举报苹果垄断是因为有了Android的对比。因为Android容许有第三方电子市场与手机厂商电子市场的存在。比如各种第三方XX手机助手、第三方应用商店,手机厂商基本也自带应用商店,应有尽有。
但其实这是谷歌的无奈之处,Google在安卓系统中内置了Google play作为谷歌自家的官方应用市场。但是由于Google应用市场在部分国家比如中国的服务持续性掉线,基本无法使用,从而导致了Android应用市场的欠缺。因此它在中国市场必须依然中国诸多第三方应用市场来满足用户的需求。
如果说Google有能力在中国市场将Google play的应用下载与丰富性、本土化做到一定高度的安全性与高质量,相信很多人更愿意在Google play下载应用软件,但是谷歌没有这个能力。
既然谷歌没有这个能力,所以必然需要大量第三方应用商店与手机厂商自带应用商店来解决这个问题,不然下载高质量的正版应用软件是用户最基本的刚需,如果这个刚需都满足不了,那Android系统就丧失了基本的价值。
但这种开放性的模式也有麻烦,就是Android应用市场多导致各家软件上架前的审核标准也会有所不同,这容易造成软件市场的混乱,也给盗版者、“打包党”、而已软件有可乘之机,比如上个月还有消息称安全公司Avast在Google Play商店发现了至少26个应用程序被感染,这也给了许多手机安全厂商生存的空间。
但苹果封闭的体验相对更为安全,不用担心手机病毒、恶意软件,所以你看到无论是360手机卫士还是腾讯手机管家等安全软件基本是集中主力来做Android市场的病毒、恶意软件查杀,而iOS版本基本就保留了垃圾短信清理与手机加速等功能。因为在iOS相对封闭与安全的体验,手机安全厂商是无用武之地的。
正是因为如此,苹果封闭统一的系统体验确保了其高品牌溢价与更为纯净的、安全的用户体验,这是无形的溢价。那么从这一点来看,苹果所宣称的只能通过App Store下载软件,是为了确保用户的安全与更好的体验本身是成立。因此,即便不从盈利的角度来看,它也不会让第三方应用商店来破坏苹果App Store的应用的品质度与安全性。
所以苹果与谷歌的差异化在于,谷歌Android是开放给所有手机厂商的,是非常碎片化的,而且谷歌并没有自己的硬件,并且也要依赖硬件厂商来做大Android的规模,所以谷歌对于软硬件生态的掌控力都非常弱,也就是说,各大厂商研发的Android手机是各厂商们自己的私产,跟谷歌没有太大的关系,谷歌自然掌控不了厂商们自己的应用商店。
而苹果是从硬件到iOS操作系统软件生态都是自己的私产,用的是它自己的操作系统、自己的硬件,这是与谷歌的不同之处,各个厂商推出的Android手机硬件不是谷歌的地盘,而是各手机厂商的地盘,谷歌没有权限伸手去管。
而苹果的硬件与软件都是它自己家的,它在自己的地盘玩自己的软件商业规则并没有什么不妥。苹果App Store其实可以看成是一个类似天猫、亚马逊的电商平台,也可以像苹果自己所说的把它看做一个类似“将空间出租给各种商店”的购物中心。
天猫会让亚马逊在天猫平台上再成立一个亚马逊商城,蹭天猫的流量再以更低的抽佣与服务费用在天猫的平台上招揽商家来与天猫竞争吗?万达会让另一个商业地产公司在自己的地盘开一个购物广场以更低的租金来抢自己的商家与客户吗?
况且如果说到垄断市场,必然要在市场份额上占据绝对优势。而从手机市场份额来看,苹果iPhone市场份额远不是Android厂商的对手,去年苹果手机全球市场份额下滑至13%,Android厂商的市场份额加起来超过80%。
即便从应用市场的软件数量来看,App Store的APP数量也远低于Google Play。数据显示,2017年苹果App Store中的应用数量首度出现了下降,从年初的220万个下降到了年底的210万个。2017年底Google Play中的应用总量达到了360万个,当年涨幅达到30%。
苹果App Store数量远低于Google Play,如果再加上国内各种第三方应用市场来看,Android市场的APP数量要远超iOS。也就意味着用户想要体验什么APP,基本上苹果有的,Android都有,苹果没有的,Android也有。因此,无论是市场份额还是应用商店软件数量Android都远超iOS。从这个意义来看,苹果并没有构成垄断。而是Android垄断了应用市场。
在国外媒体的报道中,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消费者不喜欢强迫只能在App Store购买应用,以及强迫向苹果支付30%的收入分成。
但其实,应用开发者往往会同时开发Android与iOS两个版本,如果觉得苹果的App Store费用或者不想在App Store里面买应用。你完全可以放弃苹果手机,转移到Android手机上去体验多样化的软件与服务。
这里律师其实就是直接把苹果手机看成一种完全垄断市场没有替代品的硬件,而且更将苹果手机充公了,没有将它看成是仅仅是苹果公司的一款硬件产品,而是看成了人人离不开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所以他就认为他只能App Store里购买应用,但他其实直接当Android不存在。
而这里面还偷换了一个概念就是,向苹果支付30%的收入分成的应用开发者,而非用户。所以,他认为尽管苹果并没有主导APP的价格,但是由于苹果有30%抽成的存在,导致应用开发者基于利润的诉求提高了价格,也就是说,苹果变相抬高了APP的价格。
如果把这句话翻译一下并且打个形象的比喻大概就是,我很喜欢逛某家购物广场,但在这家购物广场我就只能买到几个品牌商的衣服而且还特别贵,另一家购物广场有很多个性化的品牌服装,为什么在这个购物广场买不到它们家的?还有,这家购物广场对入驻的商铺收的租金太贵,尽管购物广场没有主导衣服的价格,但是让这些商铺租金成本很高,间接导致品牌商卖的衣服价格也高,所以我要起诉这家购物广场。
正如前面所说,你不喜欢只在App Store里购买应用,你可以选择Android手机来替代,既然有大量替代品存在就很难说已经构成垄断。
你既然从硬到软都要享受到苹果的体验与服务,又要苹果像Android一样开放第三方应用厂商进入到苹果iOS体系内来,要在苹果的软硬件生态体系内享受更低的付费APP的价格,这意味着要苹果放一些竞争对手来自己家里来蹭吃蹭喝,抢自己的客户,破坏自己的盈利模式、拉低自身的APP的质量与品质以及安全性,这其实更像是一种强盗逻辑。
作为一家商业公司,苹果有权利来确定它自身的商业规则与盈利模式。任何厂商都有权给自己的平台设立付费或收租的定价规则,你不喜欢可以不为之买单,如果多数用户或者多数应用开发者都不买单它自然就玩不转了。
竞争对手或者Android开发者也只能通过商业竞争手段施压来迫使苹果降低它的分成,作为用户如果讨厌苹果骨子里的铜臭味可以放弃它选择其他手机来替代它。你不能既要用它的硬件产品,但觉得它的付费应用收费高就要它改变做生意赚钱的方式与手段来让你获得更多好处,这是道德绑架。商业也毕竟不是慈善。
所以我们看到,尽管过去特朗普跟苹果多少有些不合,尤其不爽苹果将iPhone硬件供应链转移到他国导致美国本土空心化,而库克自然也不待见特朗普的美国制造业回流战略,但特朗普政府目前却表示支持苹果,呼吁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并认为对苹果的诉讼本来就不该进行。
毕竟,商人出身的特朗普显然也更能理解生意人库克,在商言商,不被道德绑架,其实也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作者/王新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