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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包括三部分:(1)至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信息,办理派遣证(2)至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3)至档案馆办理档案迁出手续,将以上三步手续全部办理好才为就业手续办理完成,三者相互联系,各有侧重。

至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信息,办理派遣证

 所有毕业生都需要在指定时间前向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去向,即在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job.bupt.edu.cn)填报就业信息,具体安排请关注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就业指导中心在教委大批派遣时间(研究生一般为3月底、6月底,本科生一般为6月底)打印派遣证,于毕业生毕业前统一发放至各院(研究生除3月毕业前统一发放外,缓派的学生按照网上通知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派遣证信息要确保准确,就业去向为就业,签订三方协议的,需将三方协议由用人单位盖章后返回至学校,在就业信息网登记就业信息,并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毕业生在就业信息网上登记的就业信息进行派遣,其中单位名称为解决户口和档案的准确的单位名称(不能是简称),也有部分没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需将单位名称写为放置户档的人才机构名称,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确认后再上报!单位地址为解决户口的地址,(一般落实到市、区一级,如:北京市海淀区,陕西省西安市)。

 就业去向为上研、出国将户口和档案放置留服的,在就业信息网填写相应的就业去向,不发放派遣证。

 就业去向为灵活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由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出国放置户档回生源地的,需携带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用人证明,或出具自主创业、个人出国申请,联系存放档案的生源地人才机构(需与户口迁移地址为一个市),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二分手续,并在就业信息网上登记相应信息,其中单位名称为生源地人才机构名称(此为派遣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为户口迁移地址(一般落实到市、区一级,如:北京市海淀区,陕西省西安市)。

至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除在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就业信息,以备发放派遣证使用外,还需根据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行方法为在研究生、本科生毕业离校前1个月,保卫处会发布上报户口迁移地址的通知,毕业生一定要根据保卫处发布的相关说明,认真上报,户口迁移非常重要,一定要确保准确,一旦出现错误,将难以落户!户口一般有两种形式:一为常住人口登记卡,一为户口迁移证。填写户口迁移地址为北京或待定的,毕业时将拿到常住人口登记卡;填写京外户口迁出地址,毕业时将拿到户口迁移证,

 迁移地址一定要和学校(至外省上研的毕业生)、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家庭户口所在派出所(灵活就业、出国户档回家的毕业生)确认清楚,

 特别注意:未落实就业去向或户口具体迁移地址的毕业生,一定在填写迁移地址时选择待定,否则一旦迁出京外,不能回京!

 选择户口待定的学生,一旦确定工作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携带派遣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至保卫处办理户口手续。

 户籍科电话:62282616

至档案馆办理档案迁出手续

 毕业生除在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就业信息,以备发放派遣证使用外,还需根据就业去向办理档案迁移手续。现行方法为毕业生登陆档案馆网页,填报档案迁移地址。(以档案馆的通知为准!)

 档案迁移地址一定要向相应的单位或学校落实清楚,不能随便填写!

 就业去向为上研的,需与学校确认档案接收地址上报

 就业去向为出国放留学生服务中心的,需与留学生服务中心确认档案接收地址上报

 就业去向为就业,签订三方协议的,需与用人单位确认档案接收地址上报

 就业去向为灵活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由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出国放置户档回生源地的,需与联系好的家乡人才机构确认档案接收地址上报

 档案馆地址:教一楼102室、电话:6228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