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终食苦果 黄金钻石不抵“诚信”二字
诚实守信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信用问题都是最受关注的,如今的市场经济就其实质来说是契约经济,也是一种信用经济。企业的诚信建设如果没做好,就不仅仅需要借助道德的力量来引导,必要时还需依靠法律和制度来规范。
今年3月份,赵女士来到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对安阳市某集团公司恢复强制执行,对于这个情况,任蓉法官很是不解,明明双方都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怎么又要求恢复执行呢?赵女士说到,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可该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剩余的钱就再没有给过她,本该早就拿到手的钱,硬是拖了5年之久。
2012年11月,被告公司委托赵女士对一工程项目相关关系进行协调,力争取得该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双方达成了居间协议。经过赵女士多次协调,最终促成被告总承包施工这一工程项目,居间费用共计约135万人民币。一年过去,被告公司并没有按协议支付给赵女士居间费用,而是给了她一套价值40万的房子,以此抵扣居间费用,但剩下的90多万依旧没有给赵女士。多次索要无果,赵女士将建立公司告上法庭。
2016年1月,北关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案件,经过审理,判定被告公司需支付赵女士剩余居间费用95万余元以及违约金19万余元。对于这个结果,被告公司法人代表辩称,本公司未同赵女士签订过任何协议,也从未给过赵女士房产,且赵女士提供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当任蓉法官将原告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居间协议和房产认购协议书等证据拿出来时,该公司法人代表哑口无言,不再狡辩。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谁知判决下来后,该公司还是没有履行义务。12月份赵女士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办案法官任蓉接到申请,立即对该公司展开调查,并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发现账户被封,该公司法人代表来到执行局,先支付给了赵女士30万元,要和赵女士达成和解,剩下的费用按期支付,见双方和解,任蓉法官也松了口气。没想到今年3月,赵女士又来到了执行局,要求恢复强制执行,这次她给了法官一个银行账户,说这是该公司即将招标用到的账户,经过调查,任蓉法官立即去到银行,对这个账户进行了冻结。
账户再一次被冻结,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金流动,眼看项目招标日期就要到了,该公司法人代表不得已来到执行局找到办案法官任蓉,希望法院尽快将账户解封,同时联系了赵女士,将剩余的费用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了她。至此,这起案件才彻底执结。
100万元和“老赖”的帽子,孰轻孰重?每个人的答案或许各不相同。但该公司拒不履行义务,还试图“钻法律空子”,其行为已经严重透支了自己公司的“信用额度”,对这种无视法律、不讲诚信的“老赖”,法院只会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并采取公布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多种打击手段,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老赖”无处可藏。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是企业立足社会之根本,装聋作哑、无动于衷,最终都难逃法网。(李永飞 牛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