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监管靴子终于落地 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现金贷监管靴子终于落地 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新民晚报讯(记者许超声)现金贷监管靴子终于落地。昨天,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通知称,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通知规定,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通知并要求,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禁止P2P平台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通知发布后,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进行了点评。于百程认为,此通知比较全面的对现金贷业务进行了规范,基本在预期之内,包括了资格监管,业务监管和借款人适当性监管,并给了存量逐步退出的安排,具体来说,有以下特点:

第一,对于现金贷并未做严格定义,指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言下之意,目前小额信贷业务都需要符合此类要求,范围比较大。

第二,对综合费率,收费方式做了明确要求,借款人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即年化综合费率不能超过36%。这意味着超短期小额的信贷业务将明显失去市场。

第三,宣告目前的助贷兜底模式将不可继续,助贷机构兜底提供资产给金融机构、P2P等被禁止,未来这类助贷机构需要持牌,转P2P或转型为纯金融技术和信息服务商。

而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在解读时则表示,此前,一些机构试图用“率”改“费”的方式逃避监管。表面上可以“降低”借款利率,“符合”监管规定,同时用较低利率水平吸引用户。但实际上,一些借款利率以借款手续费的方式征收,增加了隐形成本,可能会误导借款人,加重借款负担。而《通知》将利率和手续费统一计入借款成本,这可能会动摇一些现金贷机构的经营模式。

针对控制风险传导和金融去杠杆,《通知》规定:“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并明确“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对此,周治翰表示,实际上,各地对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杠杆率都有明确规定。从现有政策看,小贷公司最高杠杆率一般在2倍左右。也就是说,在控制杠杆的情况下,现金贷的成交规模将受到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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