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务云0元中标系误读 真相原来是是“先用后付”

(原标题:上海政务云0元中标系误读 真相原来是“先用后付、按实结算”)

飞象网讯(吉利/文)3月22日消息,近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上海电子政务云服务项目中标结果显示,上海移动与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中标上海市金额为1200万元的电子政务云项目,中标金额为0元,一时间令业内大跌眼镜,舆论哗然。然而,事实真相果真如此吗?

据飞象网记者了解到,“上海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招标项目为单价招标,采用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的原则进行支付”。

也就是说,采购人根据本年度(上一年度下半年和本年度上半年)实际使用数量情况,按照对应的服务单价结算,扣除当年度考核和违约处罚金的相应额度,并扣除预付费金额后(未抵扣完部分,以后年度继续扣除,扣完为止),在下一年度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年预算批复后六个月内。

记者了解到,按照合同,综合单价中国移动是0.23元,中国电信是0.38元。(该单价是以每个细项来算的,比如有的服务器价格高、存储价格低,有的相反,最后核算出来综合单价)。以此计算,两家中标单位年收益可达1000万以上。

在云计算发展过程中,传统的项目招标过程开始从各供应商拼实力变成压缩自身利润的价格战,由此导致近期频频出现的0元中标怪象。

比如刚刚在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招标中,参与此次竞标的企业共有五家单位报价:中移动福建分公司投标约为270万元,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投标170万元整,联通云数据投标约为309万元,厦门纵横投标290万元整,而腾讯云的投标价为0.01元。开标报价一时引发各种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必须有偿,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也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而在上海电子政务云服务招标项目也明确规定“不鼓励恶意低价竞争。如果投标人自认为在本项目中有商务优势,务必在技术、商务方面予以明确、合理的说明和解释,否则将承担因低于成本价而被判为废标的风险”,“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中国云计算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降价促销成为云计算厂商“开疆拓土”的主要手段,但根据项目资源需求,就算中标者再怎么做,都不可能如此低价。所谓“0元中标”更多的是一种姿态和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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